教师评聘方案.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2015年度拉法九年制学校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方案
根据《2015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参照《吉林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职称评聘工作方案》和《吉林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量化细则》,根据教育局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突出“人才优先”主线,坚持“改革创新”主题,健全人才评价标准,完善人才服务体系,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指导、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社会监督、业内评价和权责统一的评聘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促进我校教师队伍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竞聘范围
依据《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全街符合竞聘条件的在编在岗中小学初级教师和中级教师。
三、竞聘推荐数额
依据市教育局、人社局的核定,我校2015年度初中部可聘用高级岗2个,可聘用中级岗0个;小学部可聘用高级岗10个,可聘用中级岗8个。
四、评聘标准和条件
1.评聘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2)遵纪守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聘任条件
应聘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截止到2015年9月1日,符合《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中基本条件、业绩能力水平、任职资格条件等要求。由蛟河市进修学校下发的中函学历、专业合格证书在职称评聘中不予认定。
二是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并经市人社局鉴证,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是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考核合格与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四是遵纪守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是学校间借用人员,借用时间满一年可在借入单位参评。
五、聘任方法和程序
一是成立评聘工作领导机构及评聘委员会。成立由校级领导和相关中层干部组成的评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聘委员会,评聘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中、高级职称的比例要适当,我校的评聘委员会由13人组成。评聘委员会的产生由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学校教代会无记名投票产生评聘委员会候选人,再由全校教职工大会差额选举确定。评聘委员会成员与竞聘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二是制定和通过评聘方案。由评聘委员会依据《2015年度蛟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方案》拟定我校本年度评聘工作方案,通过全校教职工大会集体讨论,参会人员须占教职工总数的90%以上,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参会人员的85%以上方可通过(参加会议人员意见以本人签字为准),方案通过后报市教育局、人社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是公布评聘岗位。依据教育局、人社局核定的岗位数额向全体教师公布竞聘推荐岗位数额、聘任条件与有关要求。
四是个人申报。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向九年制学校评聘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相关申报材料。
五是资格审查。由学校评聘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①基本条件材料: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
②赋分项上报材料:综合奖项、专业奖项、加分项、业绩成果、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等。
申报人员材料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对提供各类伪造证件及假论文、假业绩、假成果的参评人员,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参加岗位评聘,2年内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六是材料展示。竞聘人员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业绩成果及相关文件,在学校公开展示3个工作日,接受学校教职工的监督。业绩成果的截止日期为任现职以来至2014年12月31日前,学校将审查结果及申报材料报教育局审核后备案。
七是组织竞聘。根据竞聘推荐岗位的要求,由评聘委员会按照职业精神、工作业绩、获奖情况、专业答辩及评委评议、民主测评等方面进行考核赋分。参加民主测评会议并投票的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90%以上(直系亲属回避)。总分数低于60分的不得聘任。
八是确定拟推荐人选,报送拟推荐人选材料。根据综合统计结果,按竞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由参评人员签字确认,并依照法定程序在学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拟推荐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经教育局审核,报人社部门确认。
六、量化赋分实施细则(见附件1)
七、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
八、评聘委员会名单(见附件3)
九、2015年度拉法九年制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答辩评委名单(见附件4)
十、相关问题的规定及要求
1.关于评聘时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按照受聘年的9月1日起到次年的8月31日为满一年的规定计算。
2.关于混岗的问题。初次按混岗身份参评的人员,可按参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