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 苏州大学研究生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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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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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科、专业简介
苏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设置于2000年,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以招收非法律专业大学本科生的专业学位形式,也是国内较早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专业的设立,体现了法学教育是高起点教育的特点,以为社会输送复合型、应用型专门法律人才。目前,法学院具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正副教授共30名,其中并有杨海坤、周永坤、陈立虎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知名学者。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司法部法规教育司《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大学法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下列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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