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保险市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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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节 保险市场 一、保险市场概述 保险市场的含义: 保险市场是保险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或保险商品供给与需求关系的总和。它既可以指固定的交易场所,如保险交易所,也可以是所有实现保险商品让渡的交换关系的总和。 保险市场的特征: ◇保险市场是直接的风险市场 保险市场所交易的对象是保险保障,即对投保人转嫁于保险人的各类风险提供保险保障,本身就直接与风险相关联。保险商品的交易过程,本质上就是保障人聚集与分散风险的过程。风险的客观存在和发展是保险市场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保险市场是非即时清结市场 所谓即时清结的市场是指市场交易一旦结束,供需双方立刻就能够确切知道交易结果的市场。而保险交易活动,风险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的射悻性使交易双方都不可能确切地知道交易结果。保险单的签发,看似保险交易的完成,实质是保险保障的开始,最终的交易结果还要看双方约定的保险事故是否发生。所以,保险市场是非即时清结市场。 ◇保险市场是特殊的“期货”交易市场 由于保险的射悻性,保险市场所成交的任何一笔交易,都是保险人对未来风险事件发生所致经济损失进行补偿的承诺。而保险人是否履约,即是否对某一特定的对象进行经济补偿,则取决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是否发生约定的风险事故,以及这种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是否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补偿条件。只有在保险合同所约定的未来时间内发生保险事件,保险人才可能对被保险人进行经济补偿,这实际上交易的是一种“灾难期货”。因此,保险市场是一种特殊的“期货”市场。 1.保险市场的构成要素 保险市场由市场主体和市场客体两部分构成。 市场主体:由保险市场供给方、需求方及中介方构成。 市场客体:即保险市场的交易对象——保险商品。 ①保险市场供给方 保险市场的供给方即保险人,是经营保险业务的各类组织。保险人通常为法人组织,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不允许个人经营保险。 ②保险市场需求方 保险市场的需求方即投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是希望通过保险转嫁风险、转移财务损失的单位或个人。 ③保险市场中介方 是联系保险供需双方的纽带,是现代保险经济关系形成和实现的重要桥梁。主要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④保险商品 是满足人们转移和分散风险,减少经济损失的手段。保险商品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保险合同和相关的服务。 2.保险市场类型 在当今世界保险市场上,主要存在完全竞争、完全垄断、垄断竞争和寡头垄断等保险市场模式。 ①完全竞争型保险市场 是指在保险市场上有数量众多的保险公司,任何保险公司都可以自由地进出市场。保险市场处于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状态中,同时,由于每个保险公司在保险市场上所占的份额都很小,因而任何一个保险公司都不能单独左右市场,而由保险市场自发地调节保险商品的价格。保险资本可以自由流动,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充分发挥作用。政府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企业管理相对宽松,保险行业协会在市场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②完全垄断型保险市场 是指保险市场完全由一家保险公司操纵,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受到极大的限制,市场上没有竞争,没有替代品,没有可供选择的保险人。因此,保险公司可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得超额利润。 完全垄断模式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专业型完全垄断模式,即在一个保险市场上同时存在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各自垄断某类保险业务,相互之间业务也不交叉,从而保持完全垄断模式的基本性质。另一种是地区型完全垄断模式,指在一个国家中同时存在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各垄断某一地区的保险业务,相互之间的业务没有交叉。 ③垄断竞争型保险市场 大小保险公司并存,少数大公司在市场上取得垄断地位。竞争的特点表现为:同业竞争在大垄断公司之间、垄断公司与非垄断公司之间激烈展开。 ④寡头垄断型保险市场 是指在一个保险市场上,只存在少数相互竞争的保险公司。在这种模式的市场中,保险业经营依然以市场为基础,但保险市场具有较高的垄断程度,保险市场上的竞争是保险垄断企业之间的竞争,形成相对封闭的保险市场。 3.保险市场供给与需求 ①保险市场的供给 保险供给是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通过保险市场可能提供给全社会的保险商品数量。 保险供给包括供给总量和结构。保险商品供给结构体现为险种结构,体现为某种保险品种所提供的经济保障的额度;供给总量是指全社会所提供的保险供给的总量,即全社会的所有保险人对社会经济所担负的危险责任的总量,即所有承保的保险金额之和。 影响保险供给的主要因素:保险资本量、保险供给者的数量和素质、经营管理水平、保险价格、保险成本、保险市场竞争、政府的政策。 ②保险市场的需求 保险需求是全社会在一定时期内购买保险商品的货币支付能力。它包括保险商品的总量需求和结构需求。保险商品的结构需求是各类保险商品占保险商品需求总量的比重,如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占全部保费收入的比率、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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