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贵糖股份 公告编号:2009 –009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4,200,000 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09 年 4 月 20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一)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公司以股改前流通股股本 98,589,500 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份,转增比例为流通股每 10 股获转增 4.4
股,相当于送股情况下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 2.3 股。自方案实施
完成后首个交易日起,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7 年 4 月 3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公司2007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7 年 4 月 13 日
1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持有人 承诺及追加承诺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
序号
名称 内容 履行情况
严格履行了在股权
广西贵糖集团有限
1 注1 分置改革时所做出
公司
的承诺。
严格履行了在股权
上海重阳资产管理
2 注1(1)、(3)、(4) 分置改革时所做出
有限公司
的承诺。
注1:
(1)法定承诺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
诺义务。即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贵糖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持有贵糖股份总数百
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贵糖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 )特别承诺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控股股东广西贵糖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贵
糖集团)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在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下,按照贵糖股份 2006 年度净利润为基准计算,2007 年度的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按照贵糖股份2006 年度净利润为基准计算,
2008 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若公司 2007 、2008 年度中
任何一年度实际净利润达不到制定的业绩承诺,在未完成承诺年度的
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贵糖集团将实际净利润与承诺
净利润的差额以现金补足。若贵糖股份 2007 或 2008 的年度会计报表
被出具了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10 个
工作日内,贵糖集团将按照该年度承诺净利润数以现金赠予贵糖股
2
份。
(3 )承诺事项的违约责任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