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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京东公司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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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09-02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09-02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于 2008 年 7 月 30 日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电控”)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本公司所持北京电子城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2.73%的股权以人民币1,572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北京电控。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为: (1)北京电控取得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标的股权的交割单; (2)股权转让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同意。 2008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同意了上述股权转 让;但因上述股权转让未能取得北京电控上级主管单位北京市国资委 的批准及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标的股权的交割单,故上述《股权 转让协议》尚未生效,亦未进行交割。 2009 年4 月16 日,本公司收到了北京电控关于解除《股权转让协 议》的函,本公司拟与北京电控签署《解除协议合同书》,同意解除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对由此可能带来的任何纠纷、费用等, 均由解除协议的双方自行解决,双方承诺互不追究责任。 1 经与北京电控协商一致,拟解除与北京电控签署的关于转让本公 司持有电子城2.73%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此外,为进一步优化电 子城的财务结构,获得持续稳定的企业后续发展资金,根据北京电控 产业结构优化重组的整体规划,拟同意并参与电子城资产重组。公司 以所持电子城的股权经评估后认购北京兆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兆维科技”)定向增发的股份。而北京电控是本公司与 兆维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所以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转让北 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同意并参与该公司资产重组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东升先生、韩燕生先生、梁新清先生审议议案时均回避表 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对本次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炳弟 注册资本:167,023,116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制造自助服务设备(组装自动柜员机、存款机、外币 兑换机、制卡机、自动售卡机、自动售票系统、信息服务终端);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商品和技术除外;制造印刷设备及材料、机箱、家具(限分支机构经 2 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未规定 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 因北京电控是本公司与兆维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故为关联方,该 交易为关联交易。 财务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08 年 2007 年 营业收入 332,418,414.01 4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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