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京东公司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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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09-02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09-02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于 2008 年 7 月 30 日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电控”)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本公司所持北京电子城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2.73%的股权以人民币1,572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北京电控。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为:
(1)北京电控取得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标的股权的交割单;
(2)股权转让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同意。
2008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同意了上述股权转
让;但因上述股权转让未能取得北京电控上级主管单位北京市国资委
的批准及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标的股权的交割单,故上述《股权
转让协议》尚未生效,亦未进行交割。
2009 年4 月16 日,本公司收到了北京电控关于解除《股权转让协
议》的函,本公司拟与北京电控签署《解除协议合同书》,同意解除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对由此可能带来的任何纠纷、费用等,
均由解除协议的双方自行解决,双方承诺互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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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北京电控协商一致,拟解除与北京电控签署的关于转让本公
司持有电子城2.73%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此外,为进一步优化电
子城的财务结构,获得持续稳定的企业后续发展资金,根据北京电控
产业结构优化重组的整体规划,拟同意并参与电子城资产重组。公司
以所持电子城的股权经评估后认购北京兆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兆维科技”)定向增发的股份。而北京电控是本公司与
兆维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所以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转让北
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同意并参与该公司资产重组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东升先生、韩燕生先生、梁新清先生审议议案时均回避表
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对本次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炳弟
注册资本:167,023,116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制造自助服务设备(组装自动柜员机、存款机、外币
兑换机、制卡机、自动售卡机、自动售票系统、信息服务终端);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商品和技术除外;制造印刷设备及材料、机箱、家具(限分支机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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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未规定
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
因北京电控是本公司与兆维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故为关联方,该
交易为关联交易。
财务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08 年 2007 年
营业收入 332,418,414.01 4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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