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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奖学金评定.doc

发布:2017-03-23约4.11千字共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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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通信工程系综合奖学金评定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规范我系奖学金评定工作,调动我系学生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综合奖学金的种类、等级及比例 奖学金 种类 特等 奖学金 一等 奖学金 二等 奖学金 三等 奖学金 进步奖 奖学金 学生比例 1% 5% 10% 20% 学分绩点有较大提高者 奖学金 1000元/人 600元/人 400元/人 250元/人 100~200元/人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系综合奖学金的种类、等级、评定条件、比例、金额等依据《本科教育规范》之《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执行。 进步奖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本学期学分绩点比前一学期学分绩点有较大提高,但本学期未获得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者。每学期评定一次;学分绩点提高1.0以上,奖励100元/学期?人;1.5以上者,奖励150元/学期?人;2.0以上者,奖励200元/学期?人。 第三章 综合奖学金评定条件 一、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各级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文艺活动等多项集体活动,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综合奖学金的评定: 1、本学期内受“通报批评”的学生;本学年内受校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2、有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正在受审查,拟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 3、本学期内有必修课或限选课不及格的学生; 4、本学期(不含第七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总数低于18学分的学生; 5、所在寝室不是校、系级文明寝室的学生; 6、校外住宿的学生; 7、本科三、四年级英语成绩未达标的学生; 8、本学期综合学分绩点低于2.6者。 第四章 综合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一、综合奖学金的评定以同年级同专业综合学分绩点排名作为唯一依据。 二、综合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1、综合学分绩点=学期课程学分绩点+科技类、学科竞赛类、论文类绩点+文化、艺术、体育类竞赛获奖绩点+学生干部工作绩点+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及专业资格证书绩点+德育考核绩点。 2、学期课程学分绩点计算: 参照《西南交通大学峨眉校区实施学分制规定(试行)》之第五条的计算方法。 ∑(课程学分*课程类型系数*课程绩点) 课程学分绩点 = 该学期规定修读课程的学分总数 在具体计算综合奖学金评定所需学分绩点时,大类重点课程系数为1.2,其它必修课和限选课系数为1.0,选修课不记入学分绩点的计算。 等级 级别 科技类、学科竞赛类绩点 论文类绩点 一等奖(第1名) 二等奖 (第2—3名) 三等奖 (第4—6名) 优秀奖 核心 期刊 一般 期刊 校级刊物 系级刊物 国家级 0.80 0.64 0.48 0.32 0.4 0.15 0.03 0.01 省部级 0.64 0.48 0.32 0.16 校级 0.48 0.32 0.16 0.08 系级 0.32 0.16 0.10 0.05 三、科技类、学科竞赛类、论文类绩点 说明: 1、一项成果或论文由多人共同完成的,署名第一位的按相应级别绩点加分,其余的则乘以权重0.8。 2、一人参加同一项竞赛或科研活动多次获奖的按最高项计分。 3、由校团委,及学校各系部组织的科技类的加分按“校级”加分,由院系承办的科技类、学科竞赛类活动按“系级”加分。 四、文化、艺术、体育类竞赛获奖绩点 等级 级别 体育类竞赛获奖绩点 一 (第1名) 二 (第2—3名) 三 (第4—6名) 国家级 0.50 0.40 0.30 省部级 0.40 0.30 0.20 校级 0.15 0.10 0.08 系级 0.10 0.08 0.05 说明: 1、申请人同一体育项目多次参加比赛并重复获奖,只计最高级别奖励分。 2、在峨眉校区运动会上获奖享受校级加分,只取前六名加分。 3、四人以上集体趣味体育项目需乘以0.6的权重。 4、校、系级文体类竞赛获奖绩点总分不超过0.3,超过0.3以0.3计。国家级、省部级文体类竞赛获奖绩点按实际情况计算。 说明: 1、申请人同一文艺节目多次参加比赛并重复获奖,只计最高级别奖励分。 2、四人以上团队需乘以0.6的权重。 3、校、系级文体类竞赛获奖绩点总分不超过0.3,超过0.3以0.3计。国家级、省部级文体类竞赛获奖绩点按实际情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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