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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B人力源管理程序09.0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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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运 作 程 序 文 件 编 号:OP06 版 号:B 生效日期:2009.07.10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编制:   审核:   批准:   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版号: B OP06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页码 : 1 / 5 1.0 目的 通过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对从事影响产品要求符合性、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责的工作人员规定相应岗位的能力要求,并进行培训应具能够胜任的要求。 2.0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承担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所有人员。 3.0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批准用人计划、年度培训计划及各部门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各部门员工的《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3.3 人事培训部 3.3.1 负责编制各部门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3.3.2 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3.3.3 负责上岗前基础教育; 3.3.4负责操作岗位人员的技能培训、考核和技能鉴定。 3.4 各部门(分公司) 3.4.1 负责编制本部门员工《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并报送人事培训部; 3.4.2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和“部门基础教育”的实施。 3.4.3负责向人事培训部提出培训需求计划及信息,提供培训人员名单。 4.0 程序 4.1 人员安排 4.1.1 承担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人员应是有能力的,对能力的判断应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等方面考虑。 4.1.2 各部门负责人编制本部门《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4.1.3 人事培训部编制各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报总经理审批。 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版号: B OP06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页码 : 2 / 5 4.1.4 《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经审批后,作为人事培训部选择、提拨、聘用员工的主要根据。 4.2 能力、培训和意识 4.2.1 应识别从事影响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活动的人员的能力需求,分别对新员工、在岗员工、转岗员工、各类专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内审员等,根据他们的岗位责任制定并实施培训需求。 4.2.2 新员工培训 1)公司基础教育:包括公司简介、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安全及消防知识、质量环境和安全意识等,培训时间为三天,由人事培训部组织进行。 2)部门基础教育:学习本部门工作手册的主要内容,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 3)岗位技能培训:学习生产作业指导书、所用设备的性能、操作步骤、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由人事培训部和所在岗位负责人组织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2.3 在岗人员培训 按培训计划,公司每年应组织一次对员工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能力的考核,考核方式为分层次考核,即公司考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各部门考核本部门的员工,并根据考核的结果确定以前的开展培训的效果及今后的培训需求。 4.2.4 特殊工作人员培训 1)特殊工作人员如电气焊工、压力容器焊工、电工、机械操作工、高空作业工、钢筋工、起重工、质检员、安检员等均需取得国家授权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其培训由人事培训部负责组织,所获证书存入《员工培训档案》。 2) 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应由认证咨询培训机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2.5 工程技术人员培训 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版号: B OP06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页码 : 3 / 5 专业技术及相关的新标准、新规范、新工艺、新设备的培训。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培训,报管理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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