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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参与式农民合作经济组织.doc

发布:2017-12-05约1.03万字共1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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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参与式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一 参与式基本概念 参与式方法的全称为“参与性农村评估”(Participatory Rural Appraisal)。该方法是以农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的乡土知识,通过外界的帮助下解决农民自身所面临困难和问题为基础,而建立的一套适用的工作方法。其一方面可以使外来者能够快速地了解农民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更有针对性地帮助农民;另一方面通过参与式实践推动受益者参与社区经济发展过程的管理,提高当地人和社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与式理念中强调农民的参与是参与式的核心,农民是参与的主体。参与式理论中以“民主”和“赋权”为主要内容,只有在充分的民主和赋权的前提下,农民的参与才能发挥他们在长期实践中所积累的丰富知识和经验,表达他们的真切愿望,提出适合农户经济条件和能力范围的项目,只有农民干着自己想干而又有能力干的事,事情才能办好。 参与式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基本内涵是:以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帮助贫困农户在自愿的原则下积极参与社区发展活动,在实施过程中注重社区发展参与者的能力建设和参与农户的技能水平的提高,通过农民自主选项和主动参与而从开发自家自然资源和提高现有生产力中获得收益,从而减轻乃至摆脱贫困和资源退化等问题,并努力地为妇女参与项目创造机会。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达到农村社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预期目标。参与式工作方法的三项基本原则:一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宣传工作的目标,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其二充分“赋权”,以确保农民具有“知情权、决策权、实施权、监测权、管理权、使用权和所有权”,做到“七权到位”,任何具体的工作不以官方的确定为准,而是首先广泛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其次征求科技人员和地方干部的意见,在相互沟通的基础上最后由农民自己决定实施的工作内容。其三是引导农民自愿投入资金、劳力形成配套,目的在于使农民更加珍惜共同取得的工作成果,以确保工作效果更具有持续性。让农民在参与社区发展的选择、立项、实施和监测评估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成为推动中国农村社区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 社区发展究其本身来说就包含有参与性的内涵,强调的是“人”的发展。因此,社区发展需要不同人群的积极参与,而将农民参与、政府参与、技术人员(或部门)参与的关系确定为“△”环扣型关系;但是,必须明确这种关系是以农民的参与为主体,是参与的基础。 图 参与关系示意图 在社区发展的领域里的参与式相对于传统的政府行为的做法,始终把参与式方法贯穿于事件发生的全过程,逐步地对于传统的政府行为中的参与主体、决策过程和利益分享进行必要的修正,并通过参与主体角色的转变和为参与者提供更多均等的、“伙伴式”的、有效的决策、实施、监测评估和利益分配的过程,在自主决策、民主管理和自我发展中提高参与者的素质与能力,确保可持续发展。由于社区发展是涉及到千万个农民家庭以及农村中整个弱势群体通过参与而克服贫困走向致富的重要途径,因此,持续地关注参与的全过程更为重要。农民以“伙伴”的身份参与社区发展,在社区发展中既是参与者又是管理者的同时既是投入者又是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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