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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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管理的总则、基础管理、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管理、重点场所安全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3安全色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5768.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
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24421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60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5GB50140GB50194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T51313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JGJ/T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DL/T5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majorurbancommercialcomplex
城市中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基础设施相连,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达5万m2(含)以上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筑和通过地下连片车库、地下连片商业空间、下沉式广场、连廊等方式连接的多栋商业建筑组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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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相关方interestedparty
与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包括外来施工人员、临时参观学习人员、实习人员等。
3.3
安全绩效safety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管理目标,在安全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3.4
产权单位propertyrightunits对建筑具有合法所有权的单位。
3.5
物业服务单位propertyserveunits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或组织。3.6
承租单位tenants
在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各类经济组织,包括个体生产经营者、自用产权单位等。
4总则
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安全工作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原则,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安全绩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
5基础管理
5.1目标管理
5.1.1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管理方针。
5.1.2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纳入总体经营目标。
5.1.3明确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考核等环节要求。
5.1.4定期对安全管理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结合实际及时对安全管理目标进行调整。
5.2机构及人员
5.2.1产权单位应设置或委托管理机构,负责城市大型商业综合体运营及安全管理工作;当委托管理时,应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5.2.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由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且人员的确立和变更应在当地消防机关备案。
5.3安全责任
5.3.1产权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承租单位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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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3.2产权单位安全责任应包括但不限于:
a)产权单位作为所有权人,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安全工作负责;若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