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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三年提升行动计划文档 (4500字)
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三年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闽委教宣〔2011〕27号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各省属中职、中小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进学校德育工作,根据今年教育年度会议和全省教育工委工作会议要求,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福建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三年提升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中小学德育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11年5月27日
福建省中小学德育工作三年提升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和创新中小学德育工作,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目标,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题,以培养高尚道德情操为重点,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为基础,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优化育人环境,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进一步提升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开创我省中小学德育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到2013年,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不断深化;建立省、市、县、校四级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网络;健全完善中小学生法纪教育长效机制,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同比明显减少;设区市各建成1个示范性社会实践活动基地,70%县(区、市)各建成1个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实施培养培训百名德育名师、千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生管教师、万名骨干班主任计划;建设覆盖全省城乡学校的数字德育资源共享平台;健全完善全员育人的“成长导师”机制,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育人网络进一步形成。经过三年努力,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更加普及深入,心理健康、文明礼仪和法纪教育更加有效,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更加丰富生动,校园文化进一步繁荣,德育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德育特色更加彰显,中小学普遍重视德育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推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科学发展。
遵循中小学生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道德品质和健全人格,促进学生成人成才,为学生终生发展和幸福生活打好基础。小学阶段德育目标是:教育帮助学生初步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树立基本的是非观念、法律意识和集体意识;懂得做人做事基本道理和社会生活基本常识教
育,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初中阶段德育目标是:教育帮助学生初步认识国情,初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树立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感;强化行为规范教育和法纪教育,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行为习惯,逐步形成诚实守信、自强不息、敢于担当的良好心理品质,逐步形成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科学意识。高中阶段德育目标是:教育帮助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逐步形成法律意识、科学意识以及诚实正直、积极进取、自强自立、坚毅勇敢等心理品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中职学校还要加强职业道德、劳动纪律、职业规范教育和健全人格、自信自强、创业精神教育。
三、工作重点
2011年至2013年重点推进和实施10个行动项目:
(一)养成教育提升行动
强化日常行为规范管理。把行为规范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基础工程,进一步强化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制定实施《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实施手册》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须知》,切实抓好以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基本道德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养成教育。针对学段特点,小学重点开展讲文明、讲礼貌、爱劳动、爱集体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初步的道德判断能力;中学重点开展遵守校规校纪教育,培养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的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逐步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各学校要制定行为规范教育规划和工作目标,落实岗位职责和评估考核制度,狠抓学生一日常规管理与教育,开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考评,把考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开展全省行为规范示范校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团、队在学生行为规范教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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