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同研究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披露示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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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研究: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披露示例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
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主要是股票增值权。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披露当期授予、行权和失效的权益工具总额,期末发行
在外的股份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承担的、以股份或其
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累计负债金额,确认的费用总
额等。
准则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
第二条 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
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
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以现金结
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
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本准则所指的权益工具是企业自身权益工具。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股份支付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当期授予、行权和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二)期末发行在外的股份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三)当期行权的股份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以其行权日价格计算的加权平均价格。
(四)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对性质相似的股份支付信息可以合并披露。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股份支付交易对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一)当期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而确认的费用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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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期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而确认的费用总额。
(三)当期以股份支付换取的职工服务总额及其他方服务总额。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
第五十三条 公司应披露本期授予、行权和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期末发行在外
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第五十五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司应披露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
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公司应披露负债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产
生的累计负债金额。
第五十六条 公司应披露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
的费用总额。
第五十七条 公司对股份支付进行修改的,应披露修改原因、内容及其财务影响。公
司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应披露终止原因、内容及其财务影响。
实务案例
600315.SH 上海家化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负债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产生的累计负债金额
本期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而确认的费用总额
(a) 2014 年股票增值权概况
2014 年
本期授予的股票增值权份数 484,653.00
本期行权的股票增值权份数
本期失效的股票增值权份数 -
年末发行在外的股票增值权份数 484,653.00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增值权的合同剩余期限 64 个月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如下:
以股票增值权换取的职工服务总额 17,314,5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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