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有关作业指导书的整改.pdf
检验检测机构有关作业指导书的整改
1、目的
对来料进行质量控制,确保符合公司要求,防止不良物料流入或投入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原料、包材)和重要生产辅料。
3、职责
3.1品质部:负责来料的质量标准制定,检测、质量判定,并控制不良物料和紧急放
行来料的使用。
3.2采购部:负责管理来料不合格品的处置。
3.3仓储部:负责来料品名、规格、数量、供应商的核对及送检。
3.4市场部/厂长:负责管理不当物料的评审。
3.5pmc:负责来料是否需要紧急处理的通知。
4、术语和定义
无
5、程序
5.1来料点收、送检
5.1.1供应商交货后,仓管员参考《取货单》,录入来料品名、规格、数量、标识、
生产商等。
5.1.2仓管员确认无误后,开具《物料送检单》,同时标注是否急料,通知品质部来
料检验员。
5.2急料处置
5.2.1由于生产及出货等原因,有些物料需要尽快检验时,pmc部应书面通知仓储部,
仓管在送检单上标注。
5.2.2厂长确认该物料可不可以先用后验,可以的仓管员在物料上贴上“应急离境”
标签并搞好记录,同时按正常标准展开样本检测。
5.2.3不可以先用后检的物料,品质部安排第一时间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通知
pmc部。
5.3采样
5.3.1包材取样
包材检验人员根据《下架单》中的下架数量,按照“包材检验标准”中的样本标准展
开样本。在样本过程中严禁并使包材受到污染、损坏,样本完后,将包装箱原样封不好。
5.3.2原料取样
5.3.2.1采样时应先将提取的原料外包装表面用纱布擦拭先行整洁,用专用工具关上
外包装,分别从样本中平均值提取所须要试样。
5.3.2.2取液体样应搅拌后抽取,同时检查试样中是否有杂质,并将从多个样本中所
抽取的样品混合在一烧杯内。固体样品应用特定取样器具从样本中部取样。
5.3.2.3有菌检指标的原料,在来料时每批号只抽查1个外包装单位,采样后应当特
别标示,强化密封。
5.4报告的周期
5.4.1原料检测不不含微生物检验项目的,接到《下架单》3个工作日内出示检验报
告,不含微生物检验项目的4个工作日内出示检验报告。
5.4.2纸品类包材在收到《送检单》1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容器类包材在2个
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需作菌检和耐寒耐热项目的包材在4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5.4.3须要展开配套性试验的包材,等待服务设施包材至齐后按正常周期出示检验报
告。
5.4.4其它类原物料在收到《物料送检单》2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
5.4.5特定情况下(例如大量发货少于检测能力或优先须要检测生产急需材料时),
经厂长证实,可以延后出示检测报告,但最迟可于发货7日内出示检测报告。
5.5检验
5.5.1检验人员根据“包材检验标准”和“原料检验标准”中的有关检测方法和仪器
操作方式表明展开检测。若来料有菌检项目,检验人员按《微生物检测操作方式规范》展
开检测。
5.5.2检验不合格须进行复检的项目,由检验人员重新取样检验,以复检结果为准。
5.5.3包材外观检验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和功能实验样品,检验完后在检验报告中做为
质量检验坏料数不予备案。
5.5.4原料检验后剩余的样品保存于原料留样柜上,标识清楚。
5.6检验认定
5.6.1检验员依据”包材标准”、”原料标准”中进行判定,并在《物料送检单》上
标注结果。
5.6.2检验合格,则在“拒绝接受”下踢“√”。检验不合格,则在适当的结果下踢
“√”。
5.6.3包材,若有新旧款替换时,检验员在检验结果备注栏中注明新旧款区别,能否
通用等内容。对于原料,须于备注栏内注明原料生产日期。
5.6.4《原料检测报告》《包装材料检测报告》由检验员核对,品质主管审查。
5.6.5检验员每天检验记录登记入相应的数据库。。
5.7处理
5.7.1检验员将写有检测结果的《物料送检单》发给仓管员。
5.7.2认定合格的来料,仓管员出具《入库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后办理入库。
5.7.3判定不合格的来料,检验员填写《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