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I后心律失常治疗指南-培训课件.ppt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临时起搏的治疗建议 IIa类: 1. 右束支传导阻滞伴左前/左后分支传导阻滞(新发或不肯定者) 2. 右束支传导阻滞伴I度AVB 3. 新发或不肯定的左束支传导阻滞 4.室速,为做心房或心室超速起搏 5. 对阿托品无反应的反复发生的窦性停搏(3秒) 临时起搏的治疗建议 IIb类: 1. 任何年龄组的双分支阻滞 2. 新发或任何年龄组的孤立性右束支阻滞 III类: 1. I度AVB 2. 血液动力学正常的II度I型AVB 3. 加速性室性自主心律 4. AMI前存在的束支或分支传导阻滞 永久起搏的治疗建议 AMI时临时起搏并不是永久起搏的指征 AMI时出现传导障碍者的长期预后不良,主要与心肌损伤程度有关 出现传导障碍者因心衰或室性心律失常的死亡风险增加 永久起搏的指征与传导阻滞的程度和类型有关,并不取决于症状 永久起搏的治疗建议 I类: 1. AMI后希氏-浦肯野系统的持续II度房室传导阻滞伴双束支阻滞或完全房室传导阻滞 2. 一过性高度(II度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伴束支阻滞 3. 任何水平有症状的传导阻滞 永久起搏的治疗建议 IIb类: 房室结水平的持续高度(II度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窄QRS) III类: 1. 一过性房室传导障碍但无室内传导异常 2. 一过性房室传导障碍伴孤立性左前分支传导阻滞 3. 无房室传导阻滞的获得性左前分支传导阻滞 4. 持续性I度ABV伴老年或任何年龄的束支阻滞 急性心肌梗死后心律失常治疗指南 ACC/AHA Guidelin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Patients With 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 1999 update 治疗建议的分类 I类:指已证实和/或一致公认有益、有用和有效的操作或治疗 II类:指有用性或有效性的证据相矛盾和/或存在不同观点的操作或治疗 IIa类:有关证据/观点倾向于有用/有效 IIb类:有关证据/观点不能充分说明有用/有效 III类:指已证实和/或一致公认无用。无效并在有些病例可能有害的造作或治疗 心房纤颤 常发生于急性心梗后的24小时之内 发生率10%-16% 发生率随年龄增长而增加(≤59岁,4.2%;≥70岁,16%) 接受溶栓治疗后发生率下降 易患因素 大面积心肌梗死 前壁心肌梗死 并发心功能衰竭 复杂室性心律失常 进行性房室传导阻滞 电解质紊乱 心房梗死 窦房结动脉受累的下壁心梗 低氧血症 心包炎 房颤与体循环栓塞 阵发性房颤者的体循环栓塞发生率高于持续性房颤者:1.7% vs. 0.6% 50%的栓塞发生于心梗后的第一天 90%发生于心梗后的4天内 房颤的治疗建议(一) I类: 1. 对有严重血流动力学障碍或难治性缺血的病人行电复律。 2. 快速洋地黄化以降低心室率和改善心脏功能。 3. 对临床上无左心室功能障碍、支气管痉挛或房室传导阻滞的患者,静脉使用β-受体阻滞剂以降低心室率。 4. 应给予肝素。 房颤的治疗建议(二) IIa类:若有使用β-受体阻滞剂的禁忌症或使用后无效者,可静脉给予维拉帕米或硫氮卓酮。 电复律 心室率很快、引起血液动力学障碍时,是即刻行电复律的指征。 方法:起始能量100J,无效可逐渐增加至360J。清醒的患者需静脉麻醉。 β-受体阻滞剂 无心衰及COPD者, β-受体阻滞剂是降低心室率最有效的药物。 Atenolol:2.0-2.5mg/2min,10-15min内总量10mg Metoprolol:2.5-5.0mg/2-5min, 10-15min内总量15mg 终止治疗:达到心室率控制; 或收缩压100mmHg; 或心室率50bmp。 洋地黄化 西地兰:8-15ug/kg,总量0.6-1.0mg 先给半量,4小时后给剩余的剂量 起效时间为1.5-2小时,慢于β-受体阻滞剂, 需注意的几点情况 AMI在住院期间复发房颤,提示预后较差 无依据支持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预防其发生 尽管AMI时的房颤为一过性,仍需抗凝治疗 一过性房颤者无需长期抗心律失常及抗凝治疗,如选择上述治疗,恢复窦律后,用药时间限于6周 室性心律失常 心室纤颤: 原发性心室纤颤:心梗后的4小时内常见(发生率为3-5%),以后明显减少。发生原发性心室纤颤者的远期预后与未发生者相同。 继发性心室纤颤:发生于严重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心源性休克者。 绝大多数发生在心梗后的48小时之内 室性心动过速: 非持续性:持续时间30秒 持续性: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