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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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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20 Z 62 DB41 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41/ 1066—2015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5-10-08 发布 2016-01-01 实施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发 布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 41/1066—2015 前 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减少 污染物排放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减少工业炉窑大气 污染物排放量,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河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伟为、丁飒、鲁雪燕、陈佳丽、段光福、刘驰、关民普、王鹏、郭广军。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马勇光、易移成、王明磊、陈静、岳迪、赵金明、宋波、兖少锋、李海波。 本标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2015年10月8日批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I DB 41/1066—2015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 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已制定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外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管理以及新建、改建、 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已制定有国家或河南省 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按国家或河南省相应行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4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沥青烟的测定 重量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64.1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4.2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T 64.3 大气固定污染源 镉的测定 对-偶氮苯重氮氨基偶氮苯磺酸分光光度法 HJ/T 67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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