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DB41 1066-2020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发布:2025-03-24约1.35万字共10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ICS13.040.40

Z60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1066—2020

代替DB41/1066—2015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20-05-13发布2020-06-01实施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DB41/1066—2020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

5污染物监测要求5

6实施与监督7

I

DB41/1066—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41/1066—201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与DB41/1066—2015相比主要技

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部分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增加了工业炉窑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

——修改了部分类型工业炉窑基准氧含量数值;

——修改了污染物采样与监测要求。

本标准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伟为、高春萍、王凯丽、申宇、胡伟、李景林、姜新建、程旭、张梦娜、刘

畅、刘盟、赵建设、蔺小刚、张磊、李小超、李楠、吴秋爽、李鹏、王磊、尚焦峰、赵华。

本标准于2015年10月首次发布,2020年5月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2020年5月1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II

DB41/1066—2020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工业炉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工业炉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

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国家或地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对工业炉窑已作规定的,按相应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15432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