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20.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办事指南20
云浮市质监局举报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1.举报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有功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举报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二、设立依据
1.《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举报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第三条、第五条。
三、实施机关
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云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办理条件
设立依据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举报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
第三条、第五条
必要条件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实名举报;
(2)举报投诉线索经查证属实;
2.不予办理的情形:
(1)逾期未提出申请;
(2)提供虚假材料;
(3)逾期未提供补正材料。
五、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提交的是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申请人还应在复印件上标注“此件与原件一致”,由申请人签名或加盖其公章确认。
表1 举报投诉奖励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份数(份/套)
复印件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举报投诉奖励申请书
举报投诉人签章,内容清晰。
1
0
举报投诉人身份证明
公民提供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执照或相关证明,内容清晰。
1
0
申请人银行账户
申请人提供其名下银行账户,内容清晰。
1
0
六、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无
受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无。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参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承诺办理时限
6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无。
七、办理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申请人向云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初审。接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符合奖励要求的,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不符合奖励要求的,1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3.受理。接件受理人员对材料初审中资料齐全、符合奖励要求的,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4.奖励审批。接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符合奖励要求的,制作《奖金发放审批表》呈批。
5.奖金发放。财务人员根据《奖金发放审批表》审批结果发放奖金,奖金发放方式仅限银行转账。
6相关归档。
本事项的办理流程见图1《举报奖励办理流程》。
九、办理地址
办理地址
云浮市云城区城北富善路1号云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办公楼208室
联系电话:0766-8823810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
电话查询:0766-8823810;
网址: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12345/0766-8868938 ;
网址: 。
3.申请人对本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云浮市人民政府,云浮市云城区府前路,0766-8988189;
行政诉讼:1、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声屏路,联系电话:0766-8837802);2、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天平路,联系电话:0766-8983917)。(视管辖权而定)。
图1《举报奖励办理流程》
附件:举报奖励申请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
举报奖励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举报事项
申请人联系电话
举报人姓名
举报受理机构
举报投诉受理书编号
举报受理日期
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
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
(以上材料原件备查)
申请人对其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问题,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