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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干部调入办事指南.doc

发布:2017-06-11约3.09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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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干部调入办事指南 受理对象: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在市外的干部身份的人员并在珠海有接收单位,接收单位是在珠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合法企业,若接收单位无人事权及档案保管权的须与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协议书》。 需备材料(下述材料除《珠海市人才交流登记表》及《户口迁移承诺书》只需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一、《珠海市人才交流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网下载或在人力资源中心领取)一式两份(需双面打印); 填表说明: 由本人打印或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打印如实填写; 在填写“调入单位考核意见栏”时须注明单位性质、规模、主要经营范围及申报调动人进入单位试用的时间、从事何岗位、工作期间的现实表现、技术、业务工作能力的简要介绍; “调入单位”栏需法人代表或总经理签名加意见(是否同意调入)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须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注:(1)、如职称属是省外来珠海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请先到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办理《省外来珠海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业务》手续后,再备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职称证书申报。市人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newslib/201104/1104221117325.html (2)、如本科没取得学位,需本人写情况说明并加具调入单位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非国家计划招生的学历证书须办理学历认证后方可受理。 婚姻状况及计划生育材料; 提供由计生部门开具的《珠海市计划生育证明》(单位属地居委会办理); 已婚者提供《结婚证》,已育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符合生育第二胎的须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因何理由准许生育第二胎的证明及第二胎准生证、绝育证明; 离异者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收养子女者,提供有关合法的证明材料; 属夫妻分居调动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珠海方的干部或工人调入报到介绍信和户籍材料;买地、买房、集资入户或自行迁入户口的不属照顾夫妻分居调动范围; 若有需随迁子女(18周岁以下)须在“随迁家属情况”栏清晰、明确地填写子女情况(提供随迁子女的身份证号码或户口本复印件);如无需随迁的,请注明; 《户口迁移承诺书》(可从人力资源网下载或在人力资源中心领取),承诺书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接收单位的公章; ★★★★★若申报调动人员的材料及档案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则将档案退回终止办理调动,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责任;两年内不予受理申报。 办公地址: ▲中心代理部 咨询电话:8582296 地址:香洲区前山金鸡路122号 ▲柠溪分中心 咨询电话:2289013 地址:香洲柠溪双竹街70号 ▲金湾分中心 咨询电话:7798322 地址:金湾区红旗镇虹晖一路东3号003广场三楼唐家湾镇哈工大路1号博士楼C201 姓 一 寸 相 片 曾用名 性别 民族 政治 面貌 婚姻状原工作单位及职务 调入单位 拟任职务 是( )否( ) 拟迁入 户口情况 本单位集体户口 ( ) 自行解决户口( ) 主 要 学 习 、 工 作 经 历 年月至年月 在何处从事何事 任何职 接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本人手机: (非常重要) 配偶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工作单位及职称 参加工作时间 技术职称 学历 档案身份 工人( )干部( ) 是否现役军人 是( ) 否( ) 联系电话(手机) 户籍所在地 省(区) 市(县) 随迁人员:(18周岁以下小孩,如没身份证号码,请务必填写小孩的出生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与本人关系 户籍 所在地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与本人关系 户籍 所在地 主要社会关系 姓名、职业 调入单位考核意见(须详细注明单位性质、规模、主要经营范围及申报调动人进入单位试用的时间、从事的岗位、工作期间的具体现实表现、技术、业务工作能力等。可另附后写详细的考核意见)。 接收单位性质:国营( )集体( )外资( )私营( )港澳台( )其他( ) 接收单位所属辖区:( ) 接收单位所属的产业结构:( ) 调入单位意见: 领导签名: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调入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领导签名: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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