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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餐饮服务安全与风险防范制度
酒店餐饮服务安全与风险防范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酒店餐饮服务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所有餐饮服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食材采购、加工制作、餐饮服务、餐具消毒、废弃物处理等。
二、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酒店设立食品安全与风险防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酒店餐饮服务安全与风险防范工作的实施。
第四条食品安全与风险防范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
三、餐饮服务安全
第五条食材采购
1.采购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来源不明、过期、变质、农药残留超标等不合格食材。
2.食材供应商应具备合法资质,签订供货合同,明确食材质量责任。
3.采购人员应严格执行采购审批制度,确保食材质量。
第六条加工制作
1.餐饮加工制作过程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2.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健康证,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3.食品加工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七条餐饮服务
1.餐厅服务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餐饮服务技能和食品安全知识。
2.服务过程中,服务员应主动提醒顾客注意饮食卫生,避免食物中毒。
3.餐厅环境应保持整洁卫生,餐具、用具应及时消毒。
四、风险防范
第八条食品安全事故预防
1.定期对食品加工、销售、服务环节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对食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3.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
第九条人员培训与管理
1.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2.员工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餐饮服务安全。
3.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条设备与设施
1.餐饮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食品储存设施应保持清洁、卫生、干燥,防止食品霉变。
3.食品废弃物处理设施应定期清理,确保环境整洁。
五、责任与奖惩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与风险防范责任
1.食品安全与风险防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酒店餐饮服务安全与风险防范工作的实施。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餐饮服务安全与风险防范工作负总责。
3.员工对自身工作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与风险防范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奖惩措施
1.对在食品安全与风险防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六、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酒店食品安全与风险防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