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信息报告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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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1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或“公司”)内部审计信息的报告程序、内容和方式,依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央企业内部审计暂行管理办法》、《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信息报告办法》和《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属于公司管理体系三层次文件中的第二级,其上级文件为《审计管理程序》。此文件不需二级单位编制实施细则。
本办法适用于审计部和二级单位。
2相关术语
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信息是指与内部审计有关的各类信息,主要包括内部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决定书、管理建议书、审计调查报告、审计检查报告,审计工作情况报表,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规划及内部审计管理文件,审计发现的重大事项,审计工作方法及其他有关信息等。
3报告对象
公司内部审计信息的报告对象包括公司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单位和中冶集团审计部。
4 报告内容和方式
内部审计应对实施审计的事项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审计部出具的审计报告,除报被审计单位外,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并抄送相关责任部门。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提拔到公司领导岗位负责人和提拔到中国中冶及其子公司领导岗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同时报送中冶集团审计部备案。
第五条 审计工作月度、季度、本年度报告主要以审计工作情况报表的形式报送。主要包括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表(月报),内部审计综合情况表(季报),审计计划完成情况表(半年报)和审计制度情况表。
审计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本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内部审计综合情况表(即 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表、内部审计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本年审计人员情况统计表等),下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内部审计项目计划表。
年度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模式等基本情况;
2)审计制度、审计队伍建设情况;
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内部审计履职情况,并进行分析;
4)审计工作取得的成效,审计成果的利用情况;
5)审计工作改进提高、审计信息化手段发展应用、审计方法创新等情况;
6)下年度工作设想和建议;
7)其他需要报告、说明的事项和中冶集团规定需要报告、说明的事项。
年度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2)年度审计工作要点;
3)年度内部审计的具体工作计划;
4)审计机构、审计制度和队伍建设思路,完善审计机制构想;
5)其他需要报告、说明的事项和中冶集团规定需要报告、说明的事项。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报送方式
公司的审计工作年度报告,由审计部向主管领导书面报告总体情况;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以文件形式在规定时间报送中冶集团审计部。
4.3 审计工作即时报告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或收到重大事项报告,应立即报告审计主管领导,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建议。对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重大影响的事项,还应及时向中冶集团审计部报告。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变动、内部审计机构调整,应及时向中冶集团审计部报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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