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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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1目的和范围
为了规范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管理,维护审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保证审计档案质量,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第23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档案工作》、《中冶集团暨中国中冶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中冶集团暨中国中冶审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属于公司管理体系三层次文件中的第二级,其上级文件为《审计管理程序》。此文件不需二级单位编制实施细则。
本办法适用于审计部及二级单位。
2相关术语
2.1审计档案是公司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办法所称审计档案,是指公司审计部门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
3本办法主要应对的风险点
3.1本办法主要是为防范审计档案材料归档不及时、不完整,审计档案管理、借阅不规范等风险。
4审计档案工作的机构与职责
公司审计部是审计档案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及中冶集团、xx档案工作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审计档案工作管理办法;
配备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审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负责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移交和利用工作;
按规定协助开展公司审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
接受上级审计部门及同级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级单位的审计档案由各二级单位自行归档管理。
5审计档案工作的原则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项目实施结束后,应当及时收集审计档案材料,按照立卷原则和方法进行归类整理、编目装订、组成合卷和定期归档。
内部审计人员立卷时,应当遵守按性质分类、按单元排列、按项目组卷原则。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坚持谁审计、谁立卷的原则,做到审结卷成、定期归档。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按审计项目立卷,不同审计项目不得合并立卷。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
审计档案质量的基本要求是:审计档案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规范,并做到遵循档案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档案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档案材料的重要程度,便于保管和利用。
内部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审计档案的质量负主要责任。
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当根据审计项目涉及的金额、性质、社会影响等因素划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分为30年、10年。
审计档案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审计工作保密事项范围和有关主管部门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确定,凡未标明保密期限的,按照绝密级30年、机密级20年、秘密级10年认定。
6审计档案的范围与排列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及时收集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文件材料和与审计 项目有关的其他审计档案材料。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根据审计档案材料的保存价值和相互之间的关联度,以审计报告相关内容的需要为标准,整理鉴别和选用需要立卷的审计档案材料,并归集形成审计档案。
审计档案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立项类材料:审计通知书、审前调查记录、审计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等;
证明类材料:审计承诺书、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等;
结论类材料: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单、被审计对象的反馈意见等;
备查类材料:被审计对象整改反馈意见、与审计项目联系紧密且不属于前三类的 其他材料等。
审计档案材料应当按下列四个单元排列:
结论类材料,按逆审计程序、结合其重要程度予以排列;
证明类材料,按与项目审计方案所列审计事项对应的顺序、结合其重要程度予以排列;
立项类材料,按形成的时间顺序、结合其重要程度予以排列;
备查类材料,按形成的时间顺序、结合其重要程度予以排列。
6.5 审计案卷内的资料排列规则是:
正文在前,附件在后;
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
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批示在前,报告在后;
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
汇总性文件在前,原始性文件在后。
7审计档案的编目、装订与移交
纸质审计档案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案卷封面;
卷内材料目录;
卷内材料。
卷内材料目录应当按卷内材料的排列顺序和内容编制,应当填写立卷人、项目负责人、检查人、立卷时间等信息。
审计档案的装订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所归档审计档案必须为原件;
拆除卷内材料上的金属物;
破损和褪色的材料应当修补或复制;
卷内材料装订部分过窄或有文字的,用纸加宽装订;
卷内材料字迹难以辨认的,应附抄件加以说明。
审计人员(立卷人)完成归类整理,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档案管理人员检查后,按规定进行编目和归档,向单位内部档案管理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审计文件材料在该审计项目终结后的5个月内交由审计部档案管理人员归档,不得迟于次年3月底。
当年形成的审计档案,在年度终了后,可暂由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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