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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节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

第二节归档时间及程序

第一节保管

第二节利用

-1-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和加强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

保障企业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集团公司和下属单位在研发、

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

文件材料。

档案载体形式分为纸质和特殊载体形式。特殊载体

形式包括磁带、磁盘、光盘、照片、实物等。

公司档案根据管理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及其形成特

点,分为生产经营类、技术类、产品类、行政管理类、基本建设

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类、员工档案类、党群类、特殊载体

类等。

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一)秘书处为档案工作管理部门,内设文印档案管理科,

负责管理集团公司和下属单位档案(员工档案除外),并对部门、

单位档案工作实施督导。

(二)人力资源处负责管理员工档案。

(三)财务处负责对会计年度终了后形成的会计档案保管2

年,2年后移交秘书处文印档案管理科管理;下属单位(包括视同

单位管理的部门,下同)负责保管本单位设备仪器类档案及其他

常用档案。

秘书处文印档案管理科须配备专职文印档案管理

员,其他部门、单位须配备兼职文印档案管理员(财务会计处兼

职文印档案管理员不得由出纳人员担任)。

-2-

(一)专职文印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归档、整理、保管利用、

及销毁统计等工作。

(二)兼职文印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单位档案归档、整

理、保管利用及移交工作。

(三)兼职文印档案管理员接受所在部门、单位和秘书处双

重管理,部门、单位负责行政管理,秘书处负责业务培训与工

作督导等。

集团公司总经理和部门、单位负责人为公司和本部

门、单位档案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安排催促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员工为档案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按规定及时将工

作中形成的档案采集整理后移交有关人员集中管理。

本办法合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单位。

第二章归档

下列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须进行归档:

(一)公司内部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公司引进或者参预的项目、外购设备等带来的文件材

料;

(三)需要公司执行、办理的外来文件材料;

(四)其他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

期限普通分为10年和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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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

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3-

(二)凡是反映公司普通活动,在较长期内对公司工作有

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30年保管;

(三)在较短期内对公司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10

年保管。

(四)档案的保管期限,从归档之日起计算

文件材料具体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由秘书处会同

部门、单位规定。

文件材料归档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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