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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节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
第二节归档时间及程序
第一节保管
第二节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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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和加强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
保障企业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集团公司和下属单位在研发、
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
文件材料。
档案载体形式分为纸质和特殊载体形式。特殊载体
形式包括磁带、磁盘、光盘、照片、实物等。
公司档案根据管理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及其形成特
点,分为生产经营类、技术类、产品类、行政管理类、基本建设
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类、员工档案类、党群类、特殊载体
类等。
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一)秘书处为档案工作管理部门,内设文印档案管理科,
负责管理集团公司和下属单位档案(员工档案除外),并对部门、
单位档案工作实施督导。
(二)人力资源处负责管理员工档案。
(三)财务处负责对会计年度终了后形成的会计档案保管2
年,2年后移交秘书处文印档案管理科管理;下属单位(包括视同
单位管理的部门,下同)负责保管本单位设备仪器类档案及其他
常用档案。
秘书处文印档案管理科须配备专职文印档案管理
员,其他部门、单位须配备兼职文印档案管理员(财务会计处兼
职文印档案管理员不得由出纳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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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职文印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归档、整理、保管利用、
及销毁统计等工作。
(二)兼职文印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单位档案归档、整
理、保管利用及移交工作。
(三)兼职文印档案管理员接受所在部门、单位和秘书处双
重管理,部门、单位负责行政管理,秘书处负责业务培训与工
作督导等。
集团公司总经理和部门、单位负责人为公司和本部
门、单位档案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安排催促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员工为档案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按规定及时将工
作中形成的档案采集整理后移交有关人员集中管理。
本办法合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单位。
第二章归档
下列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须进行归档:
(一)公司内部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公司引进或者参预的项目、外购设备等带来的文件材
料;
(三)需要公司执行、办理的外来文件材料;
(四)其他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
期限普通分为10年和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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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
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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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是反映公司普通活动,在较长期内对公司工作有
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30年保管;
(三)在较短期内对公司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10
年保管。
(四)档案的保管期限,从归档之日起计算
文件材料具体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由秘书处会同
部门、单位规定。
文件材料归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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