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设董事会设监事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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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
烟台XXXX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单方出资设立烟台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烟台x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烟台市XX区XX路xx号。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xxxx。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xx万人民币。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情况 实际缴付情况 出资
比例 出资
数额 出资
方式 认缴时间
(年月日) 出资
期限 实缴
数额 实缴时间
(年月日) 出资
方式 合计
第五章 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决定或更换监事;
(三)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员工的工资;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七)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定;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九)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由股东委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由股东委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以xx的方式产生。
第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决定;
(三) 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十二条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全体董事的半数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第十三条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四条 公司设x名监事,由股东委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条 董事长(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xx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定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规定内容与公司法不一致的以公司法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一式三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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