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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ⅩC溶出度测定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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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附录ⅩⅩ C 溶出度测定法溶出度测定法 附录附录ⅩⅩ 溶出度测定法溶出度测定法 溶出度系指活性药物成分从片剂、胶囊剂或颗粒剂等制剂在规定条件下溶出 的速率和程度。凡检查溶出度的制剂,不再进行崩解时限的检查。 第一法 篮法篮法 篮法篮法 仪器装置 (1)转篮 分篮体与篮轴两部分,均为不锈钢或其他惰性材料 (所用材料 不应有吸附作用或干扰试验中供试品活性药物成分的测定)制成,其形状尺寸如 图1 所示。篮体A 由方孔筛网(丝径为0.28mm ±0.03mm,网孔0.40mm ±0.04mm) 制成,呈圆柱形,转篮内径为20.2mm ±1.0mm,上下两端都有封边。篮轴B 的 直径为9.75 ±0.35mm,轴的末端连一圆盘,作为转篮的盖;盖上有一通气孔(孔 径 2.0mm ±0.5mm) ;盖边系两层,上层直径与转篮外径相同,下层直径与转篮 内径相同;盖上的三个弹簧片与中心呈120°角。 图1 (2 )溶出杯 由硬质玻璃或其他惰性材料制成的透明或棕色的、底部为半 球形的1000ml 杯状容器,内径为102mm±4mm ,高为185mm±25mm ;溶出杯 可配有适宜的盖子,防止在试验过程中溶出介质的蒸发;盖上有适当的孔,中心 孔为篮轴的位置,其他孔供取样或测量温度用,溶出杯置恒温水浴或其他适当的 加热装置中。 1 (3 )篮轴与电动机相连,由速度调节装置控制电动机的转速,使篮轴的转 速在各品种规定转速的±4%范围之内。运转时整套装置应保持平稳,均不能产 生明显的晃动或振动 (包括装置所处的环境)。转篮旋转时,篮轴与溶出杯的垂 直轴在任一点的偏离均不得大于 2 mm ,转篮下缘的摆动幅度不得偏离轴心 1.0mm 。 (4 )仪器一般配有6 套以上测定装置。 测定法 测定前,应对仪器装置进行必要的调试,使转篮底部距溶出杯的内 底部25mm ±2mm 。分别量取经脱气处理的溶出介质,置各溶出杯内,实际量取 的体积与规定体积的偏差应不超过±1%,待溶出介质温度恒定在37℃±0.5℃ 后,取供试品6 片(粒、袋),分别投入6 个干燥的转篮内,将转篮降入溶出杯 中,注意供试品表面上不要有气泡,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转速启动仪器,计时; 至规定的取样时间 (实际取样时间与规定时间的差异不得过±2% ),吸取溶出液 适量 (取样位置应在转篮顶端至液面的中点,距溶出杯内壁不小于10mm 处;须 多次取样时,所量取溶出液的体积之和应在溶出介质的1%之内,如超过总体积 的1%时,应及时补充相同体积的温度为37℃±0.5℃的溶出介质,或在计算时加 以校正),立即用适当的微孔滤膜滤过,自取样至滤过应在30 秒种内完成。取澄 清滤液,照该品种规定的方法测定,计算每片 (粒、袋)的溶出量。 结果判定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判为符合规定: (1)6 片(粒、袋)中,每片 (粒、袋)的溶出量按标示量计算,均不低 于规定限度 (Q ); (2 )6 片(粒、袋)中,如有1~2 片(粒、袋)低于Q,但不低于Q-10%, 且其平均溶出量不低于Q ; (3 )6 片(粒、袋)中,有1~2 片(粒、袋)低于Q,其中仅有1 片(粒、 袋)低于Q-10%,但不低于Q-20%,且其平均溶出量不低于Q 时,应另取6 片 (粒、袋)复试;初、复试的12 片(粒、袋)中有1~3 片(粒、袋)低于Q, 其中仅有 1 片(粒、袋)低于Q-10%,但不低于Q-20%,且其平均溶出量不低 于Q 。 以上结果判断中所示的10%、20 %是指相对于标示量的百分率 (%)。 2 第二法 桨法 仪器装置 除将转篮换成搅拌桨外,其他装置和要求与第一法相同。搅拌桨 的下端及桨叶部分可涂有适当惰性材料 (如聚四氟乙烯),其形状尺寸如图2 所 示。桨杆旋转时,桨轴与溶出杯的垂直轴在任一点的偏差均不得大于 2mm ;搅 拌桨旋转时A 、B 两点的摆动幅度均不得超过0.5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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