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巿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电子标签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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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电子标签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TJ-ETC-201612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6
第五章 货物清单 49
第六章 图纸 52
第七章 技术规范 53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电子标签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电子标签采购项目计划实施采购招标,项目业主为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电子标签采购项目,电子标签须符合GB/T 20851.1 《电子收费 专用短程通信 物理层》、GB/T 20851.2 《电子收费 专用短程通信 数据链路层》、GB/T 20851.3 《电子收费 专用短程通信 应用层》、GB/T 20851.4 《电子收费 专用短程通信 设备应用》、《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2011年13号公告)电子收费系列国家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及相关规定。
本次参与投标的所有电子标签应采用集成度为射频收发、唤醒全集成的产品。
本次招标采购电子标签共35万台,共分5个包,每包7万台。
2.2计划供货期:签订采购合同后30日历日内,承包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2013年至今累计完成不小于5万台电子标签的供货业绩。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2为保障本项目的交货期和质量,每一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包。投标人按一包数量报价,招标人只接受按照单包报价的一份投标文件,按照综合评分排名取前五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作为第一包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作为第二包中标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备性能评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全部投标。若由制造商参加投标,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投标,否则将否决其全部投标。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7.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地 址:联系人:邮 编: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联系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外环线兴耀批发市场旁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2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联系人:张齐、郝文杰
电话:022 1.1.4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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