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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09年本人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独立董事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2009年度
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各项应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发表了
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2009年履
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09年度,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局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
况如下:
2008 年 2009 年度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年度股 第一次股东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东大会 大会
何祥增 14 14 0 0 出席 出席
本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局会议、股东大会;对于提交董事局会议决策的重大事项,
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为决策做了充分准备工作,并在此基
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督促公司深入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进一步落实对东南网络股权转让及增资等事项的整改。
报告期内,本人对历次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其它相关事项均未提出
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09年度,本人对公司发生的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认真审核并发表
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于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就2008年年度报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
1
(1)关于对公司2008 年度利润分配、弥补亏损的独立意见
根据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2008年度审计单位深圳鹏
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114,627,831.5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41,154,608.6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343,040,963.42元。公司2008年度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人认为:公司2008 年度利润分配、弥补亏损的预案符合
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对此无异议。
(2)关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度绩效考核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程序、评分及等级评定严格执行了
公司《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及《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等相关规定,高管薪酬发放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和公司实际,本人对公司《2008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高管年度报酬情况无异议。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的要求,总体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不存在重大缺陷。公
司应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完善内部控制流程管理,更
好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发展。
(4)关于对公司截止2008年12月31日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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