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的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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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黑龙龙江江省省供供销销合合作作社社关关于于进进一一步步加加强强基基层层供供销销社社建建设设的的实实施施方方案案
基层供销合作社 (以下简称基层社 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
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
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社建设,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密切
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尽快扭转基层社的薄弱局面,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
按照 《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
神,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和省
社“千亿发展战略”,立足“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
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坚持扩大覆盖与提升质量并
举,恢复重建与创新发展并举,大力推进基层社组织、服务、经营
创新,加快构建“互联网+基层社”的发展模式,全面促进基层社转
型升级,着力构建组织体系健全、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有机结
合、专业性服务与综合性服务协调发展的基层社组织和社会化服务
体系。
(二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为“三农服务”宗旨。牢固树立为农服务宗旨,用先进
的经营服务理念和新的服务方式,完善基层社的服务体系,不断提
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是坚持合作经济组织属性。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
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基层
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
三是坚持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实现企业化运作。同时,积极争取政府政策与资金的扶持。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围绕“互联网+”和“千亿发展战
略”规划,先试点,再推开,因地制宜、因社制宜分类改造传统基
层社,打造新型基层社。
五是坚持联合与合作。建立各级联合社、社属企业支持基层社
发展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共同参与基层社改造。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末,全省传统基层社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债务及人员
包袱得到有效化解,经营能力、服务能力和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彻
底解决部分基层社“无资产、无人员、无业务” 问题和“空房子、破房
子、烂摊子” 问题。全省新型基层社达到2000个,新型基层经济组织
达到11000个,基层社乡镇覆盖面95%以上,初步形成与农民联结更
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
系,真正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
三、主要内容
(一 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
1、培育示范做强一批。对资产状况良好、为农服务能力较强
的基层社,鼓励其靠大联强,发展立社产业,领办或创办农民合作
社,纳入惠丰通村网。积极开展示范基层社创建活动,打造成为自
主经营、农民主体、综合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到2020年,
全系统打造标杆基层社100 家,带动全系统基层社经营服务水平整
体提高,为农服务功能明显增强。
2、盘活资产提升一批。对资产状况较好、开发改造基本完
成,但经营方式单一的基层社,以构建县域为农服务网络为重点,
由县级社统筹盘活资产,培育为农服务主体,完善经营服务设施,
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到2020年,全省80%以上传统基层社的资产实
现有效盘活。
3、龙头企业带动一批。对资产情况一般,为农服务能力较弱
的基层社,以县级为农服务平台和基层经营服务网点建设为重点,
推动省、市级社有出资企业和社会资本与县级社开展产权业务对
接,成为企业的网络终端和辐射村屯的服务平台,带动基层社开发
改造和资产置换,重建为农服务体系。从2016年起,各级社有企业
每年带动100家左右的基层社。
4、“关停并转”淘汰一批。对已经撤乡并镇,不再需要独立基层
社的区域和那些无资产、无人员、无业务的基层社,逐步建立淘汰
机制。
(二 探索创办新型基层社
1、明确新型基层社建设原则。一是新型基层社要坐落在与农
民连接最紧密的乡镇、村;二是供销社要在新型基层社中控股或发
挥主导和核心作用;三是新型基层社主营业务是服务“三农”。
2、多措并举打造新型基层社。对基层社空白地区和关停“三
无”社留下的空白点,采取政策引导、联合社帮扶、财政资金投入
和社会资本投资等多种形式,通过“互联网+供销合作社”产业发展
新模式和构建百城、千乡、万村、百万农户电商服务网络,同省供
销社12项业务有效对接,在乡、村两级打造融自主经营主体、为农
服务载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为一体的新型基层社和新型基层经
济组织。2016年,全省新型基层社达到600个,新型基层经济组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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