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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pdf

发布:2019-04-16约8.45千字共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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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黑龙龙江江省省供供销销合合作作社社综综合合改改革革实实施施方方案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 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 改革的决定》 (中发 〔2015〕11号,以下简称 《决定》)、 《中共 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于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黑发 〔2015〕20 号,以下简称 《实施意见》)精神,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 革,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 《决定》和 《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立足全省“三 农”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我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以 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 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 方向,抓住解决遗留问题和促进新发展两个 键,因地制宜推进体 制改革、业态改造和服务改进,加快构建“互联网+供销合作社”的 发展模式,努力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 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 不断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末,全省供销合作社现代经营服务模式初步建立,基 层社改造基本完成,社企 系进一步理顺,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全 系统实现销售总额达到1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利润总 额实现10亿元,年均增长15%左右;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500个, 基层社在全省涉农乡镇和综合服务社在全省行政村覆盖率均达到 90%。把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 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 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 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重点内容    (一)拓宽经营服务领域,建立为农服务体系   1.打造农业生产服务平台。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加快形成覆 盖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为农服务体系。一是增强农资服务能力, 保障农资供应。各级社属农资企业要努力提高资源掌控和流通配送 能力,做好化肥、农药等保供储备,确保农资市场占有率在70%以 上。推行技物服务。积极建立庄稼医院和农资终端测土配方施肥 站,实现涉农乡镇全覆盖,切实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应用,促进 农资企业由单一经销服务向技物结合服务转变。建立农资产品质量 追溯系统。农资仓储配送中心力争实现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管 理,严控质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二是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着 力培育发展规模大、实力强、带动范围广的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特 色示范基地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化特色农产品。有条件的市、 县供销合作社可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广大 农户等多种经济成分,注册成立现代农业服务实体性组织,全面提 高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三是延伸农业服务链条。采取大田托 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推动土地集约化 生产、规模化种植、品牌化经营。兴办专业服务公司,不断拓展服 务领域,开展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社会化服务,努力为农民和 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 加工、产品销售等农业生产全程系列化服务。四是加大培训力度。 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骨干农民、经纪人经营 管理培训,提高农民营销能力。充分发挥黑龙江省商务学校作用, 开展现代农业实用技术、农产品电子商务、农村金融等培训,大力 培育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聘请农科专家、农技人员,把“课堂”搬 到田间地头,举办现场教学,提升农民“实战”技能。   2.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依托全省农业资源优势,加强供 销合作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推进多种形式 的产销对接。一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大力推进现有农产品 市场的升级改造,促进设施、规模、功能、辐射力和带动力的新提 升。在地方特色农产品的主产地和重要集散地,培育和新建一批农 产品批发市场、物流中心和仓储设施,有条件的地区,政府控股的 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交由供销合作社建设、运营、管护。每年规划建 设或升级改造4个以上县级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通过农 产品批发市场与生产基地深度融合和高效对接,搭建覆盖全省、辐 射全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二是培育农产品营销主体。依托各 级供销合作社培育扶持一批有区域带动能力的农产品流通龙头企 业,密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的产销合作 系,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做强做大黑龙江金惠丰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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