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增值税的会计核算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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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一般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采用支票、汇兑、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工具)销售产品的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例) 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销售产品的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例) 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产品的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例) 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例) 一般销售方式销项税的会计处理 (1)现销方式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收到货款或索取货款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购货方的当天 (2)赊销、分期收款方式 ①确认收入时 借:长期应收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②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注意: (1)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差异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一般销售方式销项税的会计处理 宏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华丰公司销售自产A产品300件,每件不含税售价600元,增值税30600元。货已发出,当即收到转账支票一张解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210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600 例1 直接收款业务 宏运公司向华润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A产品100件,开具普通发票金额为70200元,收到对方交来的期限为3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 销项税额= 70200÷(1+17%) ×17%=10200(元) 借:应收票据 70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 例2 商业汇票销售业务 宏运公司向外地某工厂发出B产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77000元,增值税为13090元,另开出支票代垫运费1800元,已向银行办妥委托收款手续。 借:应收账款 9189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90 银行存款 1800 例3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业务 宏运公司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B产品一批,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60000元,不含税销售额为82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合同规定,货款分4 个月平均支付,发出产品时先支付第一期货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为20500元,增值税为3485元。 发出产品时: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60000 贷:库存商品 60000 收到第一期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23985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85 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00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15000 例4 分 期 收 款 业 务 3.6.2 视同销售的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1、将货物交给他人代销与销售代销货物的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例) 宏运公司委托某商场代为销售A产品800件,单位成本500元,产品已发出。代销合同规定,每件不含税售价为600元,代销手续费按不含税售价的8%支付,增值税税率为17%。月末该商场将代销的A产品全部售出,宏运公司收到商场转来的代销清单和手续费结算凭证。 发出代销产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400000 贷:库存商品 400000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561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1600 收到货款并结清手续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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