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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医学教育管理.ppt

发布:2016-10-30约3.22千字共1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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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 概念:是指完成基础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进行的在职进修教育。 目的:使卫生人员在整个专业生涯中不断更新知识,以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应医学科技、卫生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部队卫勤保障和国防建设服务。 职能 :属于成人教育的范畴,是专业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完善。是对卫生人员进行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终身性的训练活动。 对象:各层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继续医学教育 在学术文献中的解释 继续医学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的知识、技能进行补充、增新、拓宽和提高的一种高层次的追加教育,其目的在于使专业技术人员能够跟上或适应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以保证科研水平不断提高 继续医学教育是指完成基础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即完成住院医师专业化培训或研究生教育后,在本专业领域内继续不断地掌握相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终身教育中的一个阶段 继续医学教育是指个人整个职业生涯中获得新知识和新技能的连续过程.因设计变更而使得某些工程内容被取消.自身质轻,节省能源,工作效率高 继续医学教育一般是指学校后教育,其形式多种多样,如通过各种知识媒介进行的自学和知识更新、参观考察、研修、短训等,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学校教育 学分要求 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获得25学分,其中,高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获得Ⅰ类学分10分;中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获得Ⅰ类学分5学分;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的中高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五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10学分;少数民族县及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要求获得Ⅰ类学分; 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初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获得Ⅱ类学分25学分; 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获得Ⅱ类学分20学分; 学分分类 Ⅰ类学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项目。 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均属于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Ⅱ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学分授予标准 I类学分计算方法 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上述1、2中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学术会议论文宣读者:国际会议8学分,全国会议6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4学分;论文摘要者:国际会议6学分,全国会议5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3学分。 参会者每次只记一项不重复记分。 学分授予标准 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凡由单位组织自学与本专业有关的知识,写出综述,每2000字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出版医学著作,每编写1000字授予1学分 ,撰写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学分。 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 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的学术会议、专业技术培训、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新技术推广等,每天授予主讲人2学分、参加者1学分. 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案例讨论会、大查房等,每次授予主讲人1学分、参加者0.5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不超过10学分。 凡到外单位进修(含出国培训),经考核合格者,6个月及其以上的,授予25学分;6个月以下的,每1个月授予4学分。 获得部、省科研立项目、科技成果奖授予Ⅰ类学分标准  科研立项: 课题类别 课题组成员排序(余类推)   ?????????????? 1 2 3 4 5 国家级课题 10 9 8 7 6 学分 省、部级课题 8 7 6 5 4 学分 科技成果奖: 奖励类别 等级 获奖者排序(余类推)   ????????????? 1 2 3 4 5 国家级奖 一等 20 19 18 17 16学分  (国家发明奖、 二等 15 14 13 12 11学分 国家自然科学奖 三等 11 10 9 8 7学分 国家科技进步奖等) 四等 9 8 7 6 5学分 省、部级 一等 12 11 10 9 8学分   二等 10 9 8 7 6学分   三等 8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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