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营改增相关业务解析-山东国家税务局.PPT

发布:2017-08-10约1.32万字共48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营改增政策和原增值税政策区别 需注意 分子上增加了简易计税项目销售额 第二部分 营改增相关政策问题 广电网络公司配置数字电视机顶盒是否缴纳增值税 哪些广告服务需要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的公告(总局公告【2013】52号)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应 如何正确填列?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二中,哪些项目可以做为 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一般纳税人网上纳税申报,填写附表一和主表后,向税务机关上传 申报信息时提示无法申报? 非居民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问题 国际运输服务的零税率和免税规定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业应税服务的增值税核算 装卸搬运业中含运输业务,出现增值税低征高扣问题 一、非居民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问题 财税〔2013〕106号附件1: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从境内取得的销售额应缴纳的增值税,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支付应税销售额时从支付的款项中代扣代缴,并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 。 对非居民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目前大企业科按季度统计情况,全市一季度代扣代缴增值税是1702万元。控制代扣代缴的途径,主要有: 1、对外付汇备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3年40号),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外汇资金,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税务部门可以审核对外支付的是什么项目,审核合同,进而监控税源。 由于法定是5万美元以上的对外支付才备案,针对5万美元以下的小额的对外支付,目前与各银行有文件联系,要求各银行报送对外付汇的明细。 2、来源于其它政府职能部门的外部信息 如商务部门、工商部门提供的一些涉税信息,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境外企业承包工程信息,商务部门提供的境外企业向我市企业转让专利技术所有权信息 等 二、国际运输服务的零税率和免税规定 财税〔2013〕106号附件4第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在第一条第(二)项中,列明了适用零税率必须取得的资质和证件,例如水路运输,需要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公路运输,需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等等,也就是说,符合这些条件才能享受零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2号)第二条 下列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六)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以陆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或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未包括“国际运输”的;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或者其经营范围未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总局公告【2013】52号)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可享受免税的条件是什么? (1)与服务接受方签订跨境服务书面合同; (2)取得跨境服务收入为营改增试点实施日以后; (3)跨境服务收入应从境外取得。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总局公告【2013】52号)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申请免税,应如何办理手续? 应在免税申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服务免税备案手续。 办理备案时,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跨境应税服务免税备案表》; (2)跨境服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52号公告第二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跨境服务,应提交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本办法第二条第(六)项、(七)项以及第(八)项第1目、第2目跨境服务的,应提交实际发生国际运输业务或者港澳台运输业务的证明材料; (5)向境外单位提供跨境服务,应提交服务接受方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总局公告【2013】52号)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3、对纳税人提交跨境服务合同有什么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