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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doc

发布:2017-02-01约3.86千字共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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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基本建设项目流程 为确保全面完成基本建设(重点工程)的目标任务,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高”要求,有效推进二级委托建设工作,为促进公交又好又快建设,使基本建设项目 “廉洁、高效、优质、安全、规范”的扎实推进,现将基本建设前期、招投标、工程管理、资金管理及财务决算、竣工验收、档案资料移交及权证办理等操作流程下发各单位,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前期 (一)、项目规划选址阶段 1、立项(技改项目由市经委审批)(市发改委) 2、建设单位委托选址论证 3、晒地形图、画勘设红线 4、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规划局) 准备工作: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市消防局)、 用地预审(市国土局) 并联进行: ①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申请报告(市发改委) ②委托编制环评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市环保局) ③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 (二)、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1、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 2、建设用地预审(市国土局) 3、委托土地测绘 4、完成征地前期工作:征地前期工作包括:国土局征迁办通知区国土分局向被征地村送达《听证告知书》;区政府组织被征地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草签征地协议,建设单位预缴部分征地费。 5、农转用报批,市国土局转报(省政府或国务院) 6、完成实施征地:实施征地工作包括:市国土局征迁办向区国土分局发放《批准征地通知书》,建设单位缴纳剩余部分征地费,并由区国土分局代表区政府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市国土局征迁办向建设单位发放《办理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通知》等有关资料。 7、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市国土局)(受理前需经办人员预审确认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需拆迁项目先取得建设用地通知书→城市房屋拆迁许可核准(房管局)→城市房屋拆除批准书(房管局)→城市房屋拆除验收合格证(房管局),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许可(国土局)→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验收(国土局)。→委托地质勘测→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 无需拆迁项目直接进入委托地质勘测→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 8、土地登记,核发土地使用权证(市国土局) 9、宗地测绘 10、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国土局) (三)、工程设计阶段 1、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规划局) 2、设计招投标 3、委托方案设计 4、方案设计批复(市规划局、市建委等相关部门,具体应项目而定) 并联进行: ①职业病预评价(首末站不需进行,停车场需进行审批) ②委托编制环评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市环保局)→委托施工图设计→委托综合管线设计(电力、自来水、煤气、电信、网通、有线电视) ③委托编制交通影响分析报告→交通影响分析报告审查(市规划局)→委托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市建委、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具体应项目而定)→绿化指标审核(市园文局)→绿化异地补偿费(市园文局) ④日照分析 5、并联进行: ①建设项目设计卫生许可(市卫生局)(受理前需经办人员预审确认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②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消防局)(受理前需经办人员预审确认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③委托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市建委) ④交警施工图审查(交警支队) ⑤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市人防办) ⑥防雷设计技术评价意见书(省防雷中心)→气象施工图审查(市气象局) (四)、开工准备阶段 1、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 2、建设单位施工、监理招投标 二、招投标 严格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规范运作。集团公司的建设项目、重点工程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除公开发布信息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外,全部进入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由市招标办负责施工招投标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可公开发布公开信息,进入市场招投标也可实行内部招投标,由集团公司纪委负责施工招投标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严禁肢解分包,规避监督行为。 进入市场招投标具体流程如下: (一)、招标核准备案 1、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为招标人)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市招标办)提交招标核准登记表、初步设计批复或方案批复、开户银行资金证明、自行招标许可证或招标委托代理合同等有关资料。市招标办对资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理。 2、招标人在项目首次办理招标核准时,向市招标办提供项目发包方案,并按已备案的发包方案进行招标。 (二)、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备案 1、招标人将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递交招标办备案,市招标办接受备案。 2、备案时间5个工作日。 (三)、发布招标公告 1、招标人在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等相关网站上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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