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凯普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公告编号:2016-012
证券代码:839018 证券简称:凯普顿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四川凯普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四川凯普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申请21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
限一年。公司股东马进及其配偶苗颖、公司股东肖志华及其配偶宋良
蓉、公司股东李涛及其配偶薛敏、公司股东刘小林及其配偶周涛为本
次贷款向成都武侯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马进系公司自然人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的比例为 20.70%,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是本公司关联自然
人;
肖志华系公司自然人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的比例为8.74%,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是本公司关联自然
1
公告编号:2016-012
人;
李涛系公司自然人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的比例为 10.12%,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是本公司关联自然
人;
刘小林系公司自然人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的比例为16.56%,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是本公司关联自然
人。
成都武侯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申请21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马进及其配偶苗颖、肖志华及其配偶宋良蓉、李涛及其配偶薛敏、刘
小林及其配偶周涛共同向成都武侯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反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于 2016 年9 月26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并已按照 《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执行了回避表决制度,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就本次关联交易无
法形成有效表决,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于2016 年 10 月14 日经公司201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按照 《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执行了回避表决制度。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2
公告编号:2016-012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成都市温江区涌
马进 - -
泉光华大道三段
成都市温江区涌
苗颖 - -
泉光华大道三段
成都市青羊区光
肖志华 - -
华村街
成都市成华区欣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