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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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报告
报告题目
姓 名
学 院
专 业
学 号
批阅教师
成 绩
批阅时间 200 年 月 日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制表
年 月 日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报告
学院: 专业: 填表时间: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实践单位
实践指导教师
教学起止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
累计课时数
小时
主要教学内容
个人小结
个人签字: 年 月 日
实践单位意见
单位公盖
年 月 日
指导教师意见
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学科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说 明
一、教学实践成绩根据实践表现、报告(论文)水平两部分评定。
二、教学实践表现参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1.教学态度是否端正,是否严格遵守实践单位有关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基本理论、基本概念是否清晰;教学内容是否充实、娴熟;课程设计是否合理;难点重点是否突出等。
3.是否使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和方式;课堂气氛是否轻松、活跃。
4.其他与教学有关的评价内容。
三、教学实践报告中论文部分参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1.选题的实用性、分析的科学性和体系的严整性;
2.获题资料是否丰富、处理资料是否科学、严谨;
3.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深度,归纳、概括及运算能力;
4.文字表达能力,文章的逻辑性。
四、报告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级计分。
五、报告用钢笔誊写或用计算机打印。
六、报告在教学实践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做出总结,交
送各二级学院(部、所、中心)研究生工作秘书处,成绩由指导教师及学科组有关教师做出评价、给出评语和成绩后,统一报研究生处。
七、没有教学实践报告成绩的同学不得毕业。
八、该报告一式两份,分别存于二级学院(部、所、中心)和研究生处。
附:
研究生教学实践报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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