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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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年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
掌握马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及应用研究能力,达到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二、培养对象
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的专业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和学制
采用全日制方式,学制为年。
四、培养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同时,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采用学分制。课程的、学位授予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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