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docx
PAGE
1-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1)培养目标: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较高的法律实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2)培养规格: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国际法律规则和惯例,具有独立开展法律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同时,研究生应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适应法治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3)培养要求: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培养要求:一是加强法学基础理论教育,提高法律素养;二是强化法律实务技能训练,提升法律应用能力;三是注重职业道德教育,培养良好的职业操守;四是拓宽国际视野,提高跨文化沟通能力;五是加强综合素质教育,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二、课程设置与教学要求
(1)课程设置: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主要包括法学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实践环节。其中,法学基础课程包括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等,共计40学分;专业核心课程包括商法学、经济法、国际法、诉讼法学等,共计30学分;专业选修课程包括知识产权法、劳动法、环境法等,共计20学分。此外,实践环节包括法律实务、案例研讨、实习等,共计20学分。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全面掌握法学知识体系,为今后从事法律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教学要求: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要求以理论联系实际为主,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引导学生思考;二是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鼓励学生提出疑问;三是强化案例教学,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四是加强实践教学,通过模拟法庭、法律援助等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际工作中提高法律素养。据统计,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毕业前均需完成不少于40学时的法律实务课程,实际案例分析课程学时达到总学时的50%以上。
(3)教学方法: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方法包括课堂讲授、案例研讨、小组讨论、模拟法庭、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其中,课堂讲授以系统讲解法学理论为主,确保学生掌握法学基础知识;案例研讨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小组讨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培养团队协作精神;模拟法庭让学生在实践中体验法律程序,提高法律实务操作能力;法律援助则让学生在实践中感受法律援助的重要性,培养社会责任感。据统计,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毕业前均需参与不少于10次模拟法庭活动,参与法律援助项目不少于2次。
三、实践环节与创新能力培养
(1)实践环节设计: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设计旨在使学生能够在真实的法律环境中应用所学知识。实践环节主要包括法律实习、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法律实习安排在第三学期,学生需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进行为期8周的全职实习,以了解和参与实际案件的处理过程。模拟法庭活动每年组织至少两次,学生需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案件准备、辩论、判决等全过程,提高法律应用能力。此外,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活动要求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解决实际问题。
(2)创新能力培养:在实践环节中,学校特别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通过举办法律创新论坛、学术研讨会等活动,鼓励学生参与学术研究和法律问题探讨。近年来,学校每年组织至少两次法律创新论坛,吸引了超过500名学生参与,学生在论坛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被多家媒体和学术界广泛关注。此外,学校还设立了“法律创新基金”,每年资助约30个项目,支持学生进行法律创新研究和实践活动。据统计,近年来,学生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年均增长15%,专利申请数量增长20%。
(3)教师指导与评价:在实践环节中,学校配备专业的指导教师,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指导。每位研究生在实习期间都有至少一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指导教师,负责解答学生的疑问、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过程的评价主要包括实习态度、工作能力、创新表现等方面。学校每年对实习单位进行回访,了解学生对实习单位的评价和对实习过程的意见,以确保实习质量和效果。根据近三年的数据,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的平均满意度达到95%以上,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平均参与项目数超过2个,充分体现了实践环节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