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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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2017-009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糖酒”)租赁其拥有的本市普陀区宁夏路777 号海棠大厦9、10、11 楼用
于公司总部及下属销售分公司办公,租赁期限 3 年,年租金4,147,964 元,
3 年共计12,443,892 元。上海糖酒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关联人回避事宜:
在关联方上海糖酒任职的四名董事回避、并未参与本关联交易议案的
表决。
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充分利用集团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
交易金额未超过 3,000 万元,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管理集中度和工作效率,加强集团内部资源的联动和共享,公司自
2014 年 5 月起连续三年向控股股东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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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上海糖酒”)租赁其拥有的本市普陀区宁夏路777 号海棠大厦部分楼层用于
办公。鉴于租赁期限将至,公司拟继续向上海糖酒租赁海棠大厦9、10、11 楼用
于公司总部及下属销售分公司办公,该租赁标的每层建筑面积 1403 平方米,合
计 4209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3 年,自2017 年5 月1 日起至2020 年4 月30 日
止。年租金4,147,964 元,3 年共计12,443,892 元。上海糖酒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金
额未超过3000 万元,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
此本议案无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2014 年4 月 12 日,公司与上海糖酒签署了为期三年的上述物业租赁合同。
到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 个月累计租金为3,840,708 元,未超过3000 万元,
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公司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于4 月21 日与上海糖酒签署《房
屋租赁合同》。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糖酒是一家具有 60 多年历史的大型国有商业企业集团,注册资本
55,4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崔智钧。目前,上海糖酒已形成糖业、酒业、品牌代理、
零售连锁为核心主业的产业格局。截至2013 年 12 月31 日,糖酒集团(合并报
表口径)总资产为2,816,000.00 万元,总负债为 1,987,600.00 万元,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为 474,100.00 万元(未经审计)。2013 年营业收入为 3,006,137.1
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4,321.5 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公告日,上海糖酒持有本公司股份 179,501,79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4.88%,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糖酒的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租赁标的位于本市普陀区宁夏路 777 号海棠大厦内,上海糖酒拥有该
房产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沪房地普字(2012 )第004050 号)和建设该房产
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沪普建(2009 )FA31010720091951 ),房屋所有权
证正在办理中。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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