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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整理】金融学2.ppt

发布:2017-01-26约9.56千字共7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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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融 学 主讲人:董碧松 第二章 金融机构体系与金融业务 第一节 金融机构体系概述 第二节 中央银行 第三节 商业银行 第四节 政策性银行 第五节 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六节 外资金融机构 第一节 金融机构体系概述 金融机构是指以货币资金为经营对象,从事货币信用、资金融通、金融交易以及相关业务的组织机构。金融体系一般是指由各种金融机构组成的组织体系,它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体系也会发生变化并逐步健全和完善。 第一节 金融机构体系概述 一、金融机构的分类 (一)银行类金融机构与非银行类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通常分为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两大类。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可以向社会各界吸收存款同时发放贷款,即从事社会信用中介活动,后者指从事特定的金融交易与金融服务,不具备社会信用中介的职能。在市场经济初期,银行占据金融机构的主体地位,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非银行金融机构种类逐渐增加,规模不断扩大。 第一节 金融机构体系概述 (二)金融调控、监管机构与金融业经营机构 金融机构根据其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又可以分为金融调控、监管机构与金融业经营机构。前者是调控、监管主体,后者是被调控、被监管者。之所以出现这种分化,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金融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因为现代市场经济是货币信用经济,货币信用活动成为整个社会信用活动中枢,其稳定与否,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协调发展,为此必须有专门的机构对金融业进行调控,严格地监督与管理。 第一节 金融机构体系概述 目前,在我国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机构有: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即“一行三会”。其他金融业经营机构都要接受上述机构的调控与监管。现阶段我国的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即不同类别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具有明确界限,相互之间经营不能交叉,分属不同的部门监督管理。 第一节 金融机构体系概述 二、金融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 1、符合经济规律 2、合理规模和布局的原则 3、适度竞争的原则 4、安全原则 第二节 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是一种特殊的银行组织,是货币信用制度与国家职能相结合的产物。中央银行起源于个别商业银行对一个国家的货币发行权的独占。当独占货币发行的银行将其货币发行业务与信用业务分离,将经营对象转向政府和其他金融机构时,这种银行逐渐演变成具有特殊职能和地位的银行,即中央银行。 延伸阅读:部分国家或地区的中央银行 第二节 中央银行 一、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一)中央银行的历史发展阶段 17世纪中叶至1843年,是中央银行的初创时期。最早设立的中央银行是1656年设立的瑞典银行。但公认最早全面发挥中央银行作用的是1694年设立的英格兰银行。至1900年,主要西方国家都设立了中央银行。 第二节 中央银行 进入20世纪之后,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为了稳定战后币制、汇率和金融混乱的局面,1920年在布鲁塞尔举行的国际金融会议决定,凡是未成立中央银行的国家,都应尽快成立中央银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国家干预经济的加强,政府利用中央银行来推行财政金融政策,干预国民经济,稳定货币,各国纷纷加强对中央银行的控制。许多国家的中央银行都先后实行了国有化。自此,中央银行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第二节 中央银行 (二)我国的中央银行 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它是于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48年12月至1986年12月,是中国人民银行的创建与国家银行体系建立的时期。1984年1月至199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1993年12月至1995年3月,是逐步建立规范化的现代中央银行的时期。1995年3月至今,中国人民银行体制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根据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履行包括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等13项职责。 第二节 中央银行 二、中央银行的性质和职能 (一)中央银行的性质 中央银行是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职能的特殊金融机构。其作为特殊金融机构的性质使其不同于一般的政府部门,虽然冠名银行,但也不同于一般的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二节 中央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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