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级会计实务16章所得税(学习笔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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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所得税
第一节 计税基础与暂时性差异
一、所得税会计概述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的情况下,企业一般应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所得税的核算。
核算过程:
1.确定产生暂时性差异的项目,比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2.确定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及计税基础;3.计算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期末余额;4.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1)“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期末余额×未来转回时的税率(2)“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期末余额×未来转回时的税率5.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的发生额
(1)“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发生额=本期末余额-上期末余额
(2)“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发生额=本期末余额-上期末余额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运算原理(负债和资产正好相反)
①资产账面小于计税,可抵扣
②新增可抵扣追加应税所得,转回冲减应税所得;
③可抵扣匹配“递延所得税资产”,新增可抵扣列入借方,转回可抵扣列入贷方。
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登账额=当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变动额×所得税率。
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该时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时的税率;
应纳税的:
⑥资产账面大于计税,应纳税;
⑦新增应纳税调减应税所得,转回应纳税追加应税所得;
⑧应纳税匹配“递延所得税负债”,新增应纳税列入贷方,转回应纳税列入借方。
⑨“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登账额=当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变动额×所得税率。
⑩“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该时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当时的税率。
当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6.计算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收益)
二、资产的计税基础初始入账金额不等的不属于递延范畴
(一)固定资产
会计:账面价值=实际成本-累积折旧(会计上的)-减值准备
税法: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累计折旧(税法上的)
差异产生的原因: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不同、计提减值产生的差异
(二)无形资产
1、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符合税法“三新”标准)
会计:账面价值=实际成本-累计摊销-减值准备
税法:计税基础=实际成本*150%-累计摊销*150%
产生差异的原因:会计与税法摊销基数、摊销方法、摊销年限不同产生的差异以及计提减值准备产生的差异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其他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实际成本-累计摊销-减值准备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实际成本-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累计摊销
产生差异的原因:摊销方法、摊销年限不同产生的差异以及计提减值准备产生的差异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计税基础=初始成本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的递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不影响所得税费用(四)投资性房地产
成本模式: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
公允价值模式:账面价值=公允价值;计税基础=取得时的历史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或摊销)
(五)存货
账面价值=成本-存货跌价准备
计税基础=成本
(六)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产生差异)
长期股权投资取得以后,如果按照会计准则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则一般情况下在持有过程中随着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的变化,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会产生差异。如果企业拟长期持有该项投资,则: 1.因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不会转回,对未来期间没有所得税影响,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初始调成本的,不确认递延)
2.因确认投资损益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如果在未来期间逐期分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是免税的,也不存在对未来期间的所得税影响,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确认的投资损益,不确认递延)
3.因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在长期持有的情况下预计未来期间也不会转回,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其他权益变动,不确认递延)
总结: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一般不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除减值提取按可抵扣差异处理外,其余差异均按非暂时性差异处理。 【思考问题1】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需要纳税调整?(税法规定,我国境内居民企业之间取得的股息、红利免税)
项目
需要纳税调整?
递延所得税?
被投资单位宣告现金股利
调整减少
不确认
【思考问题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需要纳税调整?
项目
需要纳税调整?
递延所得税?
对初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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