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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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7-038
债券代码:125620 债券简称:15 中安消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16 中安消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
民币8 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24 个月,并由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融资金额、融资方式、担保方式等最终以民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审批为准。
2017 年3 月3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
同意公司向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同意由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
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具体融资金额、融资方式、担保方式
等最终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批为准。同时,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同意授
权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或其授权代表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及
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及办理本次申请融资相关的一切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所有相关协议(含担保协议),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需求
调整本次融资相关具体事项。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
指引》及《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关联人向上
市公司提供担保,且上市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关联人为公司申请融资提
供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未提供反担保,故关联担保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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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程序进行审议和披露。因此,关联董事涂国身先生无须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40301104061629
法定代表人:涂国身
注册资本:12200.00 万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与深云路交汇处智慧广场C 栋708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合计持有公司
527,977,83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1.15%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订相关融资协议,本次融资尚需相关金融机构审
核批准,相关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
或其授权代表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
发,全权决定及办理本次申请融资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所
有相关协议(含担保协议),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需求调整本次融资相关具体事
项。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超出授权范
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决策程序。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申请融资系为满足公
司运营资金需求,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申请融资提
供担保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和正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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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向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同意由控股
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申请融资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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