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文科科研拨款参考原则草案-上海大学管理学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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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文科科研拨款参考原则
(2014年4月修订稿)
关于学校的科研经费分配:
文科和理科无法进行简单类比,文理科之间科研经费如何分配由校领导决定。
文科部分的科研经费,建议按以下原则进行拨款。
对文科各学院的拨款:
各学院教师队伍人数为拨款基数的30%;
其他70%根据各学院科研业绩进行分配。
在各学院业绩分配的70%部分,由文科处预留其中的20%,占学校对文科学院科研拨款总数的14%。该部分再根据各学院完成学校文科科研KPI指标情况进行再次分配,各学院完成KPI指标及其分配细则另行制定。
各学院科研业绩的考评体系
科研项目、科研论文、创作作品、获奖等,均参照A、B、C三级标准。(各类论文、作品、项目等考评体系参见附表)
拨款计算公式
注:X 表示拨款总经费,Y表示全校文科学院教师总人数,Z表示各学院教师人数, B表示全校文科总得分数(B=A1+A2+A3+····An),C表示各学院业绩总分数。
A:科研形式分类:包括项目、论文、获奖等
ni:科研级别分类:如项目中有国家级、省部级、教委、横向等
wi:考核权重(考核系数)
附件:上海大学文科科研工作量计分细则
科研项目类
A类:国家级(国家哲社,自然基金、艺术科学,教育科学),一般项目(含青年项目)30分,重点项目50分,重大项目100分;教育部和国家其他部委,重点项目(含主持省(直辖市)级系列项目)30分,教育部重大项目100分,国家其他部委若有重大项目经费相当于教育部重大项目规模,100分。
B类:教育部、科技部和国家其他部委、省(直辖市)级一般项目20分;
C类:教委一般项目10分,重点项目15分。
D类:横向项目,每万元1分。
科研论文类
A类:《中国社会科学》论文60分;
B类:一级学科代表性期刊,SCI、SSCI、AHCI(境外-外文)期刊论文 ,40分;
C类: CSSCI期刊论文、一般外文(包含境外)期刊论文,10分。
创作作品类
1、文学作品类,由省级以上出版机构出版的长篇文学/艺创作,25分;中短篇文学/艺创作等10分;文学/艺作品译作按创作50%计算。
2、影视作品类,由中央电视台播出的,50分;在省级电视台播出的,20分。
著作、译著、编著类
专著,每1万字2分。
主编、译著、编著,按照专著分值标准的0.25计算。
专利类
发明专利15分,其它专利10分。
主/承办会议类
1、国际学术会议:大型会议40分、一般会议30分;国际会议要经相关部门批准认定。
2、国内学术会议:全国性学术团体会议,40分;省级学术团体会议30分
(由学院认定组织者的科研工作量)
主办专业比赛类
1、国际比赛:40分
2、国内比赛:30分
(参照第六项)
获奖类
1、科学研究成果获奖
A.国家级:一等奖100分;二等奖60分;三等奖40分(注:国家级奖项,文科暂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入选成果,相当于国家级著作一等奖,100分;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成果,100分。)
省部级奖项:
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奖等:一等奖60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30分。
省级(直辖市)哲社奖和邓小平理论研究奖、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等:一等奖5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
2、创作作品获奖:包括美术、文学、影视、体育、音乐等
A.国家级:一等奖100分,二等奖80分,三等奖60分,参展/演/赛40分
B.省部级:一等奖4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参展/演/赛10分
C. 国际奖:一等奖100分,二等奖80分,三等奖60分,参展/演/赛40分
九、决策咨询类
研究报告或者论文被政府相关部门采纳的成果:
1、中央有关部门明文批复执行推广的或者列入了中宣部《成果举要》、全国哲社办《成果要报》等成果,50分。
2、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或政府部门批示、采纳成果,其中央领导(政治局委员以上)批示的100分,其他省部级领导批示的30分。
本方案的解释权在上海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处。
本方案从2014年度开始执行。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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