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骨干教师评定及管理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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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方案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学校教育转型升级,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骨干教师评选原则
1.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师德为先,业绩为主原则。
3.综合考核,动态管理原则。
4.优质优酬,待遇激励原则。
二、评选对象与办法
1.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对象为在职在岗且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教师。评选类型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龙校名师。
2.校级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市、区级骨干教师可参评相对应的更高一级校级骨干教师),须逐层申报(首次申报不限类型)。
3. 骨干教师的选拔采取个人申报和学校考评定相结合的形式,按照宣传动员、自愿报名、严格考核、量化择优的程序进行。
4.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送交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并在全校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学校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示结束后,确定本校本次评选的骨干教师人选。
5.学校专门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小组成员在关系本人考评时需回避。
三、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师培训,能以端正的态度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3.在学校教师年度业务量化考核中三年来成绩在同级人员中上水平。
(二)必备条件
1.积极参加教育科研,大力实践教学改革。能承担学校立项或其它课题的研究有一定成果,原则上两学年内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区级(含区级)以上刊物发表或会议交流。
2.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活动中主动提建议、出资料,在高效的实践中有所作为,一学年内至少上两节以上的校级(含校级)以上公开课,教学效果优良。
3.参评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工作必须三年以上。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肯挑担子,敢于负责。教育教学工作满工作量,效果良好,教学成绩位列同学科前列。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及暂停骨干教师资格。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有侮辱、歧视学生言行造成影响的。
(2)擅自组班从事有偿家教,或私自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的。
(3)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书或其它商品的。
(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
(5)不积极参加教学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的。
(6)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的。
四、骨干教师履行的职责
1.在师德建设方面发挥表率、示范作用,热爱学生,教书育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立志终身从教,积极投身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成为教育教学改革的促进者,在学校教学考核中,教学成绩应处于同学科前列。
2.制定个人发展计划,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的新动态,较好地完成骨干教师各项培训任务。积极参与教改实验,大胆探索、不断创新,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教育教学风格。
3.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确定明确的教改和科研课题,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4.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教学任务。
5.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任务,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积极承担各类培训和专题讲座等培训任务。
五、骨干教师的待遇
1.校级骨干教师评定后学校将颁发证书,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2.校级骨干教师是评选上一级骨干教师的必备条件。
3.校级骨干教师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教师职务,优先推荐为评优选先的候选人。
4.学校优先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研修、学习考察、学术研讨等活动。
六、管理与考核
1、建立骨干教师动态管理制度,每届即两年到期的骨干教师均要重新申报、重新认定,否则不予承认。
2、建立骨干教师数据库,健全考绩档案。学校每年负责考评骨干教师,对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应立即取消其荣誉称号及相应待遇。
七、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附1:
校级骨干教师申报表
姓 名 任教年级 任教学科 申报类型 工作年限 班务工作或负责团队年限 职 称 担任职务 近三年主要荣誉情况 近三年教育教学实绩及获奖情况 科
研
实
绩 科研课题 专业论文 本人承诺签名
学校骨干教师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学校签章:
附2:
校级骨干教师专业评分标准
1.担任班主任或同等职务工作年限按每年1分计算,最高10分。
2.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参与循环教学的按5分计算。
3.教学实绩以近3年计算,优秀等级计10分,良好等级计6分,合格等级计2分,等级确定参照绩效考核相关条款进行,最高30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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