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精尾工段外围管线安全运行管理规定.doc

发布:2025-03-18约小于1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精尾工段外围管线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外围管线日常运行管理,确保管线的运行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精尾工段尾矿、排江、污水等所有外围管线运行的管理。

3、职责

3.1尾矿段长对外围管线运行管理负主要责任。

3.2尾矿正、副班长对外围管线日常运行及人员管理负管理责任。

3.3巡线人员负责对各职责内管线运行安全巡视、检查。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巡线人员负责做好每班次的对职责内管线运行安全巡视、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2对危及管线安全的行为,巡线人员要及时制止,如制止不了的,要及时向尾矿班长或尾矿段长汇报,由尾矿班长向工段及厂调度汇报,以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管线运行安全。

4.3对管线突发的泄漏情况,巡线人员要立即通知泵站停止排放作业,并逐级向上汇报情况。同时,因地制宜采取措施控制因泄漏给周边造成的影响,协助做好相关处理的善后工作。

4.4对管线附近的施工,巡线人员要及时向班长汇报情况,工段在得知情况后要积极与施工方沟通,做好对管线运行安全的预防、防范等工作,必要时要对危险地段加派巡线人员,加大巡视、检查力度。

4.5尾矿班长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对外围管线的巡视,尾矿段长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外围管线的巡视(尾矿管线及坝体每周一次)。

4.6检查与考核

4.6.1以上未按要求进行巡视、检查的,每次考核扣罚50元/人*次。

4.6.2对未按要求巡视、检查,没有及时发现隐患的,考核扣罚10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5.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精尾工段所属

二零一八年元月一日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