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尾工段硝酸运行管理规定.doc
精尾工段硝酸使用运行管理规定
1、目的:为规范硝酸使用、运行管理,确保人员、设备设施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使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精尾工段硝酸使用、运行全过程。
职责:
3.1生产副段长对硝酸日常使用运行管理负总责,酸库大门钥匙由生产班长负责管理并交接班。
3.2设备副段长对硝酸运行系统维护管理负责
3.3生产班长负责硝酸的使用、检查及督促记录、系统维护
3.4岗位员工对硝酸日常使用运行负责
3.5维修人员对系统的维修质量负责
4、要求与内容
4.1进酸
4.1.1每月由生产副段长对硝酸的存库情况进行统计,并作出下个月将使用的硝酸
4.1.2
4.1.3生产副段长每周要对酸罐用的量进行检查,以便及时申报进酸
4.2配酸
4.2.1
4.2.2坚持上一班为下一班配酸原则:即本班在酸洗完后将酸桶
4.2.3配酸前岗位操作人员要仔细检查供酸的量,看有无异常(如:接头松动、管线脱落等),配酸过程中岗位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加强对系统的巡视检查,一旦发现有酸泄漏情况,立即停止配酸,待检查
4.3酸洗
4.3.1根据陶机的运行时间及性能状规对陶板进行酸洗前,岗位操作人员要仔细检查酸洗管线、罐、桶、阀门连接部位的紧牢性、完好性
4.
4.
4.4检查
4.4.1生产副
4.4.2生产班长每班次不少于1次对配酸、酸洗过程的检查
4.4.3生产班长每班次不得
4.4.4工段要根据酸的系统易损部件(如:三通阀、软管等)使用周期,及时更换。岗位机台、生产班长要对更换
4.4.5
4.5应急
4.
4.5.2涉及酸应急岗位操作台配置简易应急物资(防毒口罩2个、防酸手套1双、应急急救箱1个
4.5.3岗位配置的应急物资属特事特用,
4.
4.5.5在酸系统发生故障时,操作、维修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对故障问题进行检查、处理,必要时需将酸桶内的酸进行稀释排空,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维修作业。
4.5.6维修人员在对酸系统进行维修后,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好维修记录。
4.5.7应急处置:现场发生酸泄漏后,首先,要先将人撤退到安全位置,待安全防护用品穿戴整齐后进入现场关闭存在泄漏的阀门或酸泵,同时,用清水对泄漏部位进行冲洗,待酸稀释完全后再对泄漏部位进行处理。
4.6考核
4.6.1各项检查未按要求进行的,考核扣罚责任人50元/次。
4.6.2各项检查未作记录或记录不完全的
4.6.3责任岗位应急物资丢失不全的,考核扣罚责任人50元/次,同时,照价赔偿丢失的应急物资。
4.6.3岗位发生一次酸泄漏形成酸雾造成影响的,考核扣罚500元。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三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