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银行信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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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银行信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陕西XX农村合作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工作,根据《陕西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规范化实施细则》、《陕西XX农村合作银行信贷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贷档案管理是信贷规范化管理实施的基础性工作,其目的在于体现和反映整个信贷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本合同、报表、声像等不同记载和不同类别的文件材料。是信贷活动的历史记录,是研究和指导信贷管理工作的有力工具,能使信贷工作逐步进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第三条 信贷档案专职(兼职)管理员,其职责、任务是专门负责信贷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记载、归档和管理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确保信贷档案的实用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四条 在执行本《办法》时,从第五条起至第十七条,实行百分制考核,作为衡量信贷规范化管理实现程度及对支行、分理处和信贷员评定等级的依据。
第二章 档案的范围、内容及归类
第五条 农村合作银行信贷资料档案管理。信贷资料档案的范围:(1)借款企业单位、自然人档案:主要指在信贷活动中形成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或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法人,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经济组织(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等)和自然人的资料。(2)支行自身档案:主要指信贷活动中形成不属于企业单位、自然人档案的信贷资料。
第六条 信贷资料档案的内容
1、自然人一般农户档案资料:(1)目录卡;(2)重要文件(包括①借款人的贷款申请;②调查报告;③借款合同;④抵押评估报告及许可证复印件;⑤他项权利证书复印件;⑥有价证券质物登记止付通知书;⑦抵押[质押]物清单或房地产抵押物清单;⑧保证担保资格审定书;⑨担保或抵押承诺书;⑩支行大额贷款报批卡;⑾三查责任卡;⑿贷款展期申请书);(3)贷后检查记录;(4)到逾期贷款催收通知(回执联)等资料。
2、企业单位及自然人其他贷款档案资料:(1)目录卡。(2)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包括①营业执照、借款卡、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有效证明;②借款人内部组织结构、投资人和高管人员情况以及附属机构的情况;③借款人的经营历史、信誉评级、客户类别、授信内容、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外部审计师的报告及其他财务信息;④担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资格审查认定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外部审计师的报告及其他财务信息。(3)重要文件(包括①借款人的贷款申请;②调查报告,审查、审贷会审议等文本文件,包括:项目贷款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贷款项目评估报告、相关批文、抵押评估报告及许可证、他项权利证书、有价证券质物登记止付通知书、抵押[质押]物清单或房地产抵押物清单;③大额贷款报批卡;④上级批复等文本文件;⑤借款合同;⑥借款人还款计划和还款承诺;⑦担保资格审定书、担保或抵押承诺书;⑧借款人和担保人到逾期贷款偿还协议。(4)三查责任卡。(5)贷款风险分类认定表及认定的单型材料。(6)展期贷款的所有资料。(7)贷后检查记录及往来信函。
3、信贷宏观管理方面文件,国家颁布的有关经济及产业政策方面的法令、法规和上级、本单位制订的信贷管理制度、办法、规定、细则及强化信贷管理的措施、意见、通知等。
4、支行集体审批贷款会议记录、大额贷款审批登记簿、贷款检查表、信贷资产监测表、进度考核表、信贷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支持农业生产资金调查等。
5、支行信贷管理的典型经验材料、图片、录像、录音等。
第七条 信贷资料档案归类
信贷档案资料实行分类整理归档。具体划分为:常用类、备查类、参考类和综合类。
常用类:凡未收回贷款的原始资料,具备建档标准的按户整理,编写目录装入贷户档案,不具备建档标准的小额贷款可按村、组建合并档。
备查类:凡属于已收回贷款的原始资料,按年分次整理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参考类:凡借款单位提供的报表资料和本单位各项信贷考核、监测表、形态调整通知单、信贷计划的执行与分析、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台帐等,进行分类装订、分盒管理。
综合类:信贷宏观管理文件、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本地区基本情况、上级和本单位制订的制度规定及办法措施、贷款审批记载、信贷工作总结等资料、贷款风险五级分类认定表及总结等,分类装订,分盒入档管理。
第三章 信贷档案管理的规定
第八条 信贷档案建档标准:按本行确定的经济区域和建档标准,即: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余额山区支行5000元(含5000元,下同)、丘陵支行10000元、平川、城郊支行20000元以内按户建档。不具备建档标准的贷款应按户整理以村、组建合并档。企业单位及自然人其他贷款不论金额大小均按户建立信贷档案。
第九条 各支行信贷资料档案应设立专柜保管,建立“信贷档案登记簿”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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