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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及规划实施影响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麻城市歧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及实施影响评价报告(1997-2010年)
委托单位:麻城市国土资源局
承担单位:湖北永业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关 胜
编制人员:徐宇初、肖桁
编制日期:二〇一〇年四月
目 录
前 言 3
一、麻城市歧亭镇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实施情况 1
(一)歧亭镇土地利用现状 1
(二)歧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 2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4
(一)规划调整是顺应麻城市“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的结果 4
(二)规划调整是麻城市歧亭镇自身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5
(三)规划调整是与麻城市城镇建设发展规划互相协调的结果 5
(四)规划调整是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必然结果 6
(五)原编制的土地规划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7
三、规划调整的范围、依据和过程 8
(一)规划调整的目的、期限和范围 8
(二)规划调整的原则 8
(三)规划调整和评价依据 8
(四)工作简要过程 9
四、规划调整方案 10
(一)歧亭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预测 10
(二)规划调整方案 11
(三)耕地占补平衡方案 13
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实施影响评价 13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影响评价 13
(二)社会影响评价 15
六、结论和建议 16
(一)结论 16
(二)建议 17
一、麻城市歧亭镇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实施情况
(一)歧亭镇土地利用现状
1、歧亭镇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2009年全镇辖区土地总面积8034.97公顷,下辖22个村,一个场,一个居委会,184个村名小组,总人口34594人。各项用地情况如下:耕地2697.07公顷,园地281.49公顷,林地2707.92公顷,城镇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411.08公顷,交通用地299.51公顷,水利设施用地249.58公顷,未利用地857.68公顷,其他用地530.64公顷。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1 2006年初歧亭镇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
单位:公顷、%
地类 200年 面积 占土地总面积比重 农用地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 530.64 6.60% 小计 建设用地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交通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小计 未利用地 未利用土地 小计 合计 2、歧亭镇土地利用特点
(1)园地面积小。歧亭镇园地面积为公顷,只占土地总面积的%。
(2)建设用地比重偏低。歧亭镇建设用地仅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
(3)未利用地。歧亭镇未利用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主要是河流、湖泊和滩涂。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一)规划调整是顺应麻城市“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的结果
十一五规划是党中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式下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而20年又是十一五规划的重点落实的一年,所以其发展对十一五期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协调十一五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现全新的规划理念,具体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节约资源的观念、保护环境的观念和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重大生产力的合理布局,正确处理区域经济发展和协调的关系,合理利用资源、严格保护资源、促进持续发展、调控资源供应、有效服务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资源保障能力和基础支撑能力;应该是以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以资源开发为基础,以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为原则,以协调人口、资源、环境、发展为基本内容的综合性空间规划。
规划调整一方面加快麻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集聚和梯度辐射、功能互补的城镇体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另一方面优化麻城市投资环境,调整优化城市发展布局和产业发展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以促进麻城市社会经济全面稳定快速发展使经济可持续发展。所以,规划调整体现了与十一五规划的协调,是顺应麻城市十一五纲要要求的必然结果。
(二)规划调整是麻城市歧亭镇自身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原《麻城市歧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部分建设用地预留区分布不够合理,不能为经济建设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本次规划调整是为服务经济建设的需要,本着更加高效、节约、集约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上进行的,与歧亭镇的城镇建设规划相符合,并且使环境更加协调,实现生态更加平衡。
(三)规划调整是与麻城市城镇建设发展规划互相协调的结果
城市总体规划相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微观规划与宏观规划、局部规划与总体规划的关系。《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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