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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汽车有限公司
供应商日常业绩评价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发行日期版本号页次
ZT/QW-12-036A/02/6
1.目的:
1.1建立适应众泰汽车产品开发、生产和服务需求的供应商管理体系;
1.2激励供应商向提高质量能力、提升服务业绩方向持续改进。
2.范围:
适用于众泰汽车下属各分公司,体系内汽车产品生产所需的外购、外协零部件(不包含原、辅料)
的日常业绩评价。
3.定义:
原、辅料:被加工后作为车身产品的一个组成部分,如:冲压板材;或直接作用于车身,辅助车身
的散装,流程型的材料,如:油品类,油漆、稀释剂、固化剂、原子灰,螺纹紧固剂等。
4.职责:
4.1集团经营管理部:
4.1.1负责本文件最终解释说明,并对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1.2负责各分公司业绩评价内容的稽核;
4.1.3协助各分公司对C、D级供应商不可开展新项目开发的管理;
4.1.4负责组织对拟淘汰供应商或停止供货、停止开发供应商进行评审与处置。
4.2各分公司:
4.2.1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业绩评价表的归口管理,次月15日前向运营管理部输出,并公布供应
商A、B、C、D管理等级;
4.2.2采购、质量、SQE、售后服务等部门负责各自领域供应商业绩进行实施评价;
4.2.3质量、SQE部门负责绩效评价结果的传递及质量改进后效果评价;
4.2.4质量、SQE部负责对供应商日常业绩绩效结果反馈,并监督C、D级供应商限期整改的的效果
验证和确认工作;
4.2.5采购部门负责协助对拟淘汰供应商(淘汰供应商的申请,并排除相关风险,如备件、索赔、
财务、法律等后,与供应商解除供货合同)或停止供货、停止开发供应商进行评审与处置。
4.3汽车工程研究院:
4.3.1负责供应商新项目开发进度的实时评价;
4.3.2负责供应商产品变更的实时评价。
5.控制内容:
5.1供应商A、B、C、D管理等级:
综合绩效得分绩效等级质量业绩结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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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QW-12-036A/03/6
大于90分A1.作为主供货渠道;2.新项目开发优先选取。
得分80-90分B1.可作为主供货渠道;2.可参与新项目开发。
1.原则上作为副供货渠道;2.连续三个月被评为C级原则上不作
得分70-80分C
为新项目开发
1.整改期内可作为副供货渠道,连续3个月被评为D级,将影响
得分70分以下D
供货份额,甚至影响供货资格。
5.2供方绩效考核的项目:
供应商交货绩效考核项目及分值比率如下(满分100分):
序号项目分值评分部门
1供方质量40
各分公司
2采购业绩25(具体考核项目由各分公司根据各部门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