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2884-2018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用规范 .docx
ICS13.100C65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T2884—2018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用规范
Generalspecificationfordoublepreventionmechanismconstructionofthe
managementandcontrolsystemofworksafetyriskclassificationandhiddenrisk
investigationandtreatmentofindustryandtradeenterprises
2018-11-12发布2018-12-30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
I
DB22/T2884—2018
目次
前言 Ⅱ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1
4.1自主建设 1
4.2设置机构 1
4.3健全制度 1
4.4组织培训 2
4.5全员参与 2
4.6闭环管理 2
4.7监督考核 2
5工作程序 2
5.1工作流程 2
5.2危险源辨识 2
5.3风险分析 3
5.4风险评估 3
5.5风险分级 3
5.6风险分级管控 3
5.7安全风险告知 5
5.8隐患排查 5
5.9隐患分级和治理 7
5.10隐患统计分析和应用 8
6文件管理 9
7信息化建设 9
8持续改进 9
9运行效果 9
附录A(资料性附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流程图 10
附录B(资料性附录)风险分析评估记录 11
附录C(资料性附录)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13
附录D(资料性附录)风险告知样例 14
附录E(资料性附录)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15
附录F(资料性附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16
II
DB22/T2884—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元麒安全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澈、赵建民、徐天启、梁法刚、侯鹏飞、计宏宾、张大秋、刘凤和、陈井伟、迟齐、赵宇、单瀛、杨忠玉。
1
DB22/T2884—2018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贸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持续改进和运行效果。
本标准适用于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DB22/T2881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
3术语和定义
DB22/T288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工贸企业industryandtradeenterprises
主要包括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
4基本要求
4.1自主建设
企业应自主完成双重预防机制的策划、准备并组织实施,包括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信息整理、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持续改进等具体工作。
4.2设置机构
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组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3健全制度
2
DB22/T2884—2018
企业应在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