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2886-2018 乙醇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规范 .docx
ICS13.100G09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T2886—2018
乙醇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规范
Specificationfordoublepreventionmechanismconstructionofthemanagementand
controlsystemandimplementationofworksafetyriskclassificationandhiddenrisk
investigationandtreatmentofethanolproductionenterprises
2018-11-12发布2018-12-30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
I
DB22/T2886—2018
目次
前言 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与定义 1
4基本要求 1
5工作程序 2
6文件管理 11
7信息化建设 12
8持续改进 12
9运行效果 12
附录A(资料性附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流程 14
附录B(资料性附录)危险源清单样例 15
附录C(资料性附录)风险分析评估记录及危险源风险等级统计清单样例 16
附录D(资料性附录)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样例 22
附录E(资料性附录)风险告知卡及公告栏样例 25
附录F(资料性附录)隐患排查项目清单样例 27
附录G(资料性附录)隐患治理记录 28
II
DB22/T2886—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诚信安全技术评价有限公司、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广波、尤智斌、徐天启、刘庆利、计宏宾、张大秋、董铁权、李维威、乔庆安、郭晓瑞、王伟、吴伟伟、刘佳、陈元元、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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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2886—2018
乙醇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乙醇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持续改进和运行效果。
本标准适用于乙醇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3087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AQ/T3034-2010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
AQ3013-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DB22/T2881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
DB22/T2883化工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用规范
3术语与定义
DB22/T2881、DB22/T288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关键装置keyplant
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
3.2
重点部位keysite
生产、储存、使用、销售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油库、仓库等;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4基本要求
4.1自主建设
企业应自主完成双重预防机制的策划与准备,并组织实施,包括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信息整理、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持续改进等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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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2886—2018
4.2设置机构
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领导机构。
4.3职责分工
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全面负责;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