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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税收理论和税收制度概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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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税收理论和税收制度 重点:我国税收制度的特征和现行税制的主要内容;国际税收。 难点:不同税率的计算方法,增值税的计算。 第一节 税收要素与税收分类 一、课税权主体 有关课税权主体的概念:通过行政权力取得税收收入的各级政府及其征税机构,它说明谁征税。 (一)本国税与外国税:本国税指的是本国政府开征的各种税收,外国税则是外国政府开征的各种税收。 (二)中央税与地方税:中央税以中央政府为课税权主体的税收,它由中央立法,由中央税务机关征收管理,为中央政府财政提供资金来源。地方税以各级地方政府为课税权主体的税收,它由地方政府立法,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为地方政府的财政提供资金来源。 二、课税主体 纳税人与赋税人的区别:法律上的课税主体是税法所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也称纳税人;经济上的课税主体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 按照纳税人的不同,税收可以分为两类: 1.个人税和法人税 2.买方税和卖方税 三、课税对象 1.课税对象的概念:课税的标的物 2.根据课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将税收分为三大类: 流转税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财产、 行为税 房产税、契税、车船使用税、证券交易税、屠宰税…… 四、税率 (一)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 (二)平均税率和边际税率 (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有关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的概念 税率 = (应纳税额/课税对象)×100% , 税额 = 课税对象×税率 统一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 产品差别 差别比例税率 行业差别 全额累进 地区差别 税率分类 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 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适用于流转税;累进税率--适用于所得税;定额税率--适用于从量税。 1.比例税率:其特点是税率不随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提高。例如: 应纳税额=100万元×17% 应纳税额=1000万元×17% 应纳税额=10000万元×17% 其优点是:有利于鼓励生产经营者扩大生产经营的规模,因为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了,税率并不因之而提高。所以,在流转税的征收中往往使用比例税率。 2.累进税率:其特点是,税率随着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大而逐步提高,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也越高。例如: 应税收入级距(元)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 500以下5% 0 501 - 2000 10% 25 2001 - 5000 15% 125 需要说明的是,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当中,又分为全额累进和超额累进两种计算方法。其中的全额累进,会导致收入临界点的不公平。 3.全额累进税率计算弊端说明 例如:张三月收入2800元,李四月收入2801元,那么, 张三应纳税:(2800 – 800)X10% = 200元 李四应纳税:(2801 – 800)X15% = 300.15元 显然,这样计算是极为不合理的。 而如果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的方法来计算,就可以消除以上的弊端。 4.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方法说明 超额累进税率:特点是,将收入分为若干个不同的等级,每个等级分别乘以适用税率,最后,将各个等级的应纳税额加总,得出应纳税额数。 如上例: 张三应纳税:500 X 5% + 1500 X 10% = 175 元 李四应纳税: 500 X 5% + 1500 X 10% + 1 X 15% = 175.15元 显然,超额累进税率在实际运用中更为合理。因此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的方法。 但是,超额累进税率在计算时又比较繁琐。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将应纳税收入划为九个级距,假如纳税人的收入数额很大,计算起来就要算好几个乘法和加法。因此,在实际当中,税务部门的做法是,先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然后再减去多算的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 = 全额累进数 – 超额累进数 应纳税数额 = 全额累进数 – 速算扣除数 例如:2000×10% - 25 = 175元 2001×15% -125 = 175.15元 第二节 税收的原则 一、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 二、瓦格纳的税收原则 三、现代税收原则: 从现代经济学理论来看,税收原则可以归纳为三个主要方面。一是效率原则,即税收应能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二是公平原则,即税收应由所有社会成员共同承担,并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三是经济稳定和增长的原则,即税收应能促进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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