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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清洗技术规范.doc

发布:2017-01-14约1万字共1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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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止因化学清洗不当而危及设备安全运行,保证化学清洗过程安全可靠、提高效果、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额定压力小于等于2.45MPa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承压热水锅炉;各类热交换器、冷凝器、蒸馏釜、储罐、充气站、配油站、制冷系统及其各类输配管理网的化学清洗。 第三条 本规范所指化学清洗是使用本公司生产的GF-120、GF-80、FD-90、1号助剂和2号助剂等安全强力除垢剂、添加剂和各种预处理剂清洗碳酸盐水垢、硅酸盐水垢、硫酸盐水垢和其他污垢。 第四条 化学清洗工程由公司清洗工程部统一管理并进行质量监督。各分公司独立承担化学清洗工程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分公司经理已受聘为公司现场负责人并取得劳动部门频发的有关资格证书。 2、准备好和化学清洗工程相适应的设备和检测手段。 3、报请公司清洗工程部同意并得到签复的化学清洗方案和开工指令书。 第二章 化学清洗条件和准备 第五条 承压锅炉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方可清洗: 1、锅炉受热面水垢覆盖率80%以上且平均垢厚为: 无过热器的锅炉 ≥1.0mm 有过热器的锅炉 ≥0.5mm 热水锅炉 ≥1.0mm 2、锅炉受热面上有明显的油污和铁锈。其他设备可按用户委托并参考有关规定商定。 第六条 化学清洗前,必须按公司“质保手册”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在接到公司下发的化学清洗任务书后,必须完成结垢状态、模拟试验、设备情况的报告。 1、对设备内外部进行详细检查。记录并认真填写报告(如有泄露和堵塞,应由有关单位进行预处理)。 2、对设备技术状况进行全面了解,记录并认真填写报告。 3、在设备有代表性的部位取水垢试样作模拟试验并认真填写报告。(详见附录3) 第七条 根据第六条三份报告,进行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社会效益的综合评价。 重大化学清洗工程的设计、GF-120等剂量的核算、工艺流程及其参数的控制,由公司清洗工程部制定。 一般工程由现场负责人组织编制清洗方案后报公司审批。 -1- 第八条 清洗前,责任人员必须到场。设备、工具、材料、清洗剂、水、电、汽、风源和排放设施必须准备齐全。安全操作防护用品必须备齐。 第三章 化学清洗系统 第九条 化学清洗方案中必须要有明确的清洗系统示意图。设计原则是: 1、强制循环热水锅炉必须采用循环法清洗。 2、大型系统工程应合理分段,避免死角且便于检测。 3、不能循环时,应尽量利用压缩空气、蒸汽、鼓风等手段进行搅动,增加清洗效果。 清洗系统示意图如下: 第十条 循环系统由清洗液箱、清洗泵、临时管道和阀门附件等组成。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清洗液箱应有足够的容积,保证畅流和排渣。清洗小型设备时,可用公司大型包装桶改制;较大的工程应尽量因地制宜由用户协助解决。 2、清洗泵应有耐腐蚀性,出力应保证清洗所需的流速和扬程。 3、清洗泵入口或清洗液箱出口应装过滤网。滤网的孔径应小于5mm且有足够的流通面积。 4、清洗液进、出口管应有足够的截面积。 5、被清洗设备的顶部应有排气管,其截面积应足够,且引至安全地点。 6、清洗系统应有节流阀,可调节流量和流速。 7、阀门及附件应灵活、严密和耐腐蚀。含铜、铝部件的阀门、计量仪表及管道应拆除,封堵或更换。与设备无关的系统应封死。 8、清洗系统应有采样点。 第十一条 清洗系统应严密不漏。系统安装完后,应全面检查无误并清除净所有的砂石、焊渣和杂物。 -2- 第四章 化学清洗工艺 第十二条 化学清洗由预处理、清洗除垢和钝化处理三个环节组成。预处理和钝化处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清洗要求有选择的进行。 工艺步骤和主要任务详见表一。 第十三条 预处理是为了加强清洗效果而设的可选项目。其目的是清除垢层表面的油污、碱性沉积物,使之转型和疏松并改善垢层表面的润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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